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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国软件业不能单纯模仿印度模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9:29 通信信息报
专家:中国软件业不能单纯模仿印度模式 -本报记者 林琳 “两会”上,王文京、孙丕恕建言“新18号文”,希望国家能在“18号文”的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政策,支持和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毕博大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祁志军公开表示,中国外包的内需市场潜力巨大,到2010年该市场将增至208亿美元的规模,以IT为主的服务外包产业已进入高速增长期。 软件外包正越来越成为我国软件业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国软件业能否模仿印度?中国软件业有何自身特有的发展特点?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赛迪顾问软件与服务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牟淑慧。 记者:在中国执行“18号文”之后,中国软件业发展迅速,2007年软件行业规模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销售收入达到5800亿元,有业界人士认为,照此速度增长下去,软件行业将在2010年前成长为国内又一个年收入达到万亿元的产业。对于这种高速发展的“质量”您是如何看的? 牟淑慧:我个人认为,虽然软件业属于高科技产业,但是软件产业发展却越来越像传统产业讲究流程,像制造业一样越来越流程化,软件业也有上下游的产业链,只是和传统产业不同的地方在于渠道比较短。软件产业中的企业有大的企业,但多数还是小企业存在。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软件行业的利润率还不是很高,软件除了是一项提高业务效率的手段和工具外,与各项业务的结合程度越来越深,为决策提供支撑的力度越来越强,市场对软件的需求在不断提升,这对促进软件业的快速发展是有利的,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应该多注重提高企业发展的整体规模。 记者:最近,“18号文”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政策扶持能解决软件业做大做强的问题吗?中国软件业最需要在哪方面进行? 牟淑慧:我个人认为软件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但是政府的扶持却不是软件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因素。从目前我国软件业发展的情况来看,我国软件业发展最大的难题在于缺少基础层面的核心技术,例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环节,而在研发投入上比较保守。由于国外企业有技术的先发优势,因此我国软件企业在某些技术上的缺失使之追赶起来力量较弱。因此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的政策,一方面对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起到保护的作用;另一方面利用政府的力量实现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 我个人觉得软件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发挥市场职能的作用,政府不应该占主导作用,企业应该通过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服务支撑能力来充实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软件要想赢得市场的认可必须要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中国软件业能否实现突破最终还是得由市场说了算。 记者:谈起软件业,业界普遍喜欢将中国软件业与印度软件业进行比较,印度去年纯粹软件的出口额为145亿美元,而中国还不到20亿美元。中国软件业与印度软件业的差距在哪里?要达到印度软件业的高度,中国软件业还需要从哪方面突破? 牟淑慧:业界确实存在喜欢将中国软件业与印度软件业进行比较的现象,我个人认为由于两国软件业的发展历史不同、市场状况不同,因此二者之间的对比并不能说明什么根本性的问题。例如,以出口额为例来说,印度软件业主要依赖出口,因此能创造一百多亿美元的出口额,但中国软件业是以内需为主要销售市场,因此出口额远远低于印度也在情理之中,这是基于二者不同的市场状况所决定的。因此单纯依据这一数据就来说明印度软件业发展远远高于中国软件业的发展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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