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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诉比亚迪侵犯知识产权再开打(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8:35 每日经济新闻
专家观点 律师:低概率事件 知识产权律师刘春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一个低概率事件,出现差错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刘春泉说,一般情况,鉴定分为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不过,双方在一般情况下达不成一致,而常采纳法院指定鉴定。如果比亚迪称材料多出了,虽然这样的事件并非完全没有,但是这样的概率实在是很低。如果真是差错导致,那么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事实上,电脑硬盘里多出的数据是关注的焦点,但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的。懂电脑技术的人应该有这样的常识,硬盘里被删除的文件是可以通过硬盘恢复技术来恢复,所以,当初删除的东西可能又被鉴定机构恢复出来。当然,我们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不能妄加猜测,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如果单从诉讼角度看,类似这样的拖延诉讼并不稀奇,这是正常的诉讼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肯定都会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比亚迪有足够的证据,他们完全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这也是他们的正当权益。当然,任何诉讼案都有时效限制,依我看,拖个一两年还是有可能的。 背景资料 案件要点 富士康科技集团是最早投资内地的台资企业之一,也是中国最大的电子产品专业制造厂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是1995年在深圳成立的企业,最初以手机电池业务起家,2003年起进入手机代工领域。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的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告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公司诉称,两公司数名手机外观设计高级员工被比亚迪挖走并担任比亚迪手机设计部门负责人后,窃取原公司文件。原告以被告侵犯其商业机密为由,索赔500万元。事件回放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的两家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索赔500万。 2007年7月,富士康和其母公司在香港提起了对比亚迪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索赔650万。 2007年10月,因被告主体变更,富士康撤回在香港的起诉,变更当事人后以相同的事实和案由重新起诉。 200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对该诉讼案举行司法鉴定。 2007年12月初富士康表示,该鉴定中心的第一批官方鉴定书已出炉,鉴定结果表明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大量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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