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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务部官员辩解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4:06  第一财经日报

  沈柬贝

  对于中美第18届商贸联委会(JCCT)11日签署的《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发展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参与签署的美国商务部负责工业及安全的副部长马里奥·曼柯索昨日在上海表示,《指导原则》非常重要,表明了中美双方高层推动两国民用高科技贸易的重大决心。

  曼柯索表示,《指导原则》突出强调了双方合作推动美国更多高科技产品和技术出口中国的重要性,而且“出口管制不是一个问题,而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今年6月,美国

商务部发布了新的对华出口管制清单,规定包括航空
发动机
、先进导航系统、激光器等20个大类的美国高科技产品不得对华出口。

  随后,美国商务部又推出了一套名为“经验证的终端用户”(validated end user) 的新授权体制,意即获得该验证的企业可在进口美国敏感类出口产品时,省去申请进口许可证的手续。首批获得该验证的在华企业包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应用材料中国公司、

波音旗下的合资企业波海航空复合材料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和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这5家公司均非全中资企业。

  曼柯索昨天表示,不管在华美资企业或中国公司,都完全有资格申请该认证,“而且我们还会继续鼓励中国公司这样做。”他表示,随着该认证的扩大使用,美国每年将有价值数千万美元的高科技产品出口到中国时不再需要许可证。

  早些时候,美国国防分析研究院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称,美国的出口控制体系“似乎与当今世界的全球制造、技术发展和资本流动步调不一致”。

  但曼柯索表示,受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的高科技产品只占对华出口总额的1.3%,而此次获批的5家公司在去年美国对华许可贸易额中就占20%。

  美方数据显示,去年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增长了44%,达170.7亿美元,超过了出口到印度、俄国和泰国的总和。中国显然是美国高科技产品出口最重要的海外市场。

  曼柯索认为,《指导原则》有两点不容忽视:“首先,中美双方都认识到需要以更加创新的方法推动双方在高科技领域尤其是民用科技领域的合作、贸易;其次,在这种贸易上遇到争端,双方需要以更积极的方式寻找解决方案。”

  曼柯索表示:“其实双方都在寻找各种方法来尽量缩小管制产品在贸易额中的比重,最终不需认证是我们努力的一部分。这对企业降低成本将非常有效。我们双方都在想办法尽量减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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