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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两款彩色相纸被指侵犯柯达专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17: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蒋铮报道:乐凯要将尚未拿到柯达技术授权的“盗版”相纸卖到美国?记者昨天获悉,由于柯达认定乐凯2款相纸均侵犯了柯达的专利,美国的Royal Marketing公司可能不仅不打算为乐凯在美国分销相纸,还将其告上法庭。

  美国“伙伴”状告乐凯

  据悉,2006年3月,Royal Marketing和中国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独家分销协议,确定由Royal Marketing负责乐凯胶片产品在北美的分销业务。其中,分销的主要产品是SA-10彩色相纸,而这款产品采用了柯达的乳剂技术。此前,乐凯胶片却告诉对方,除非与柯达达成(技术转让)协议,否则SA-10相纸将不能在美国销售,并建议Royal Marketing以乐凯胶片技术的SA-5相纸替代。

  近日,Royal Marketing收到了来自柯达的一封信,信中指出,向美国出口SA-10和SA-5相纸,均侵犯柯达的专利。

乐凯胶片的有关负责人随后也承认,乐凯胶片并未获得柯达有关“允许乐凯胶片将相纸销往美国”的许可。

  11月13日,柯达中国宣布,将所持有的全部20%乐凯股份以3700万美元现金出售给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约定,乐凯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柯达公司分3次、在一年内支付900万美元的许可费,以获得使用柯达公司“许可专利”及“许可技术”的许可。

  对于在这一揽子协议中,是否涉及SA-5、SA-10的相关技术转让以及技术允许使用的范围,柯达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不方便透露。但根据“许可专利”及“许可技术”的国际惯例,相关协议会对技术的适用范围、相关产品的销售领域、相关技术的使用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即使A公司向B公司提供了某种技术许可,也不等于B公司就能随意销售采用这种技术的产品。

  纠纷不影响股份转让

  美国纠纷是否会影响柯达与乐凯、广州诚信签订的三方协议?柯达有关人士认为,应该不会对股份转让造成影响。

  根据相关转让协议,柯达投资和柯达中国将合计持有的S乐凯20%股份,以37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诚信创投,柯达从此不再持有乐凯股份。从1亿美元到3700万美元,柯达看起来做了“赔本生意”。有关人士透露,2003年签约时,柯达高溢价购买股份,相当于每股售价20元,而现在却相当于以不到4元/股的价格“贱卖”乐凯股份。

  为什么这样的赔本生意,柯达都愿意做?“婚姻不幸福”,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

  一方面,乐凯的股改已经是大势所趋,但股改的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柯达经过几年的艰难转型,不想因为中国股改政策的风云变幻,而再“伤筋动骨”。

  另一方面,柯达已经明确地表示,不会再在传统影像中增加投入;而乐凯却不这样想。后者在不少发展中国家拥有大量的传统业务,传统影像仍然是它的主力业务。乐凯想发展传统,柯达却不想再投资传统,两个企业已经“志不同、道不合”。没有共鸣和默契,“婚姻”也失去意义。

  第三,虽然亏了6000多万美元,但是,所谓“现金为王”,收回现金就是“硬道理”,对于正在进行转型、到处要用钱的柯达,也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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