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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墨盒调查案对纳思达是“塞翁失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19:06  新浪科技

  主持人:臧总,您刚才提到张律师刚才说我们在战略当中认识上还认识不到,关于ITC的诉讼到底是怎么回事。另外一个问题,臧总刚才说到很多企业没有多大财力,有一个财力的问题。问一下臧总,纳思达公司这一年半的案子,一共花了多少钱?

  臧晓钢:这个案子本身,前两天我在商务部开会,他们也在分析我们这个案子中间,也都提到了,觉得我们的费用比较大。但是你要看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因为对方当时在告我们的时候,最早告我们提出了9项专利权利要求,而每一项专利上面都有几十项权利要求。而随后又感觉到证据不足,又追加了两项,到十一项。你设想一下十一项专利权要求,其中每一项又有几十项权利要求,展开的面有多大?而且时间特别短,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你要做出这么多的陈诉文件,花费大量人力、精力,律师也花了很多精力来做。为什么ITC的官司比较大?就是因为这样的工作量,在短时间内应付大量的文件,陈诉大量的说明以后造成官司的费用比较大。

  但是从这种费用来看,虽然它比较大,但是从我们这么长时间应诉的过程中间,我认为我们是值得的。一个是通过打,使市场的用户认识到我们的产品。通过这种应诉,巨大的费用花出去以后,也要这里面证明我们的商品是有技术的,我们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也就是刚才我说的,我们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也希望别人尊重我们的。我尊重你,你不尊重我,那我们要应对,多少钱也要继续花。

  主持人:这个案子对纳思达而言,有的人会说这个公司现在做耗材做得非常大,非常有实力,所以愿意花很多钱打这个官司,同时也获得的回报比花的钱更值得。但是有很多略微小一点的耗材公司会不会觉得,我找了律师,律师给我报了一个价格,我觉得一共要花这么多钱,我已经难以承受,就放弃了,张律师,是不是也有这种情况?

  张旭廷: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同一个行业的人可以联合起来,比如通过一个协会的方式,或者是联合的方式。因为我们是共同的被告,可以请一个共同的律师,来替所有里边一部分的被告代理诉讼,这样至少做了费用的负担,减轻大家的负担。如果你就这么放弃,当然大家都要算这个所谓好处和坏处的分析。特别小的不说,如果在这方面你还是有很大的潜力,要发展,而且对你来讲是发展到一个进入国际市场最关键的时刻,这时不能退下去。

  这方面,过去比如地板行业,

打火机、彩电、手机,这些都是行业性集体诉讼。要么是单独的采取行动,集体采取行动特别少。这就特别需要我们同一个行业大家能够形成共识,能够形成集体权益,达到一个分担费用、分担风险,将来能获得更好诉讼效果的方式。在这方面,过去我们能够看得到的,因为过去我自己在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也代理过国内的一些企业,非常成功地进行集体谈判,比如大家请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4、5家事务所,就某几项或者数个专利所有人进行谈判,这样效果是非常好的,这都是可以使用的一个方式。

  主持人:据你来讲为什么这次337墨盒专利案没有集体诉讼,而是纳思达一个公司在应战?

  张旭廷:很重要的一点,这个行业里边的人,大家对这个诉讼一个是不了解,另外这个诉讼对他本身公司带来的影响,从成本分析和将来的结果分析有不同的认识。纳思达很重要的一点,我已经是企业的领头羊,对我来讲生死攸关的一场战役,而且能够认识到我不打是根本没有机会的,我打可能还会有机会。一个方面我想肯定也显示了他们对自己的了解,比如自己的专利、自己研发的技术本身有信心。所以,在战略上各方面选择了专业队伍、合适的诉讼策略,取得这样的效果。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就像臧总讲的,除了纳思达里边的一些产品没有被排除在外,行业的其他人可能永远排除在这个市场之外了,对他们来讲这无疑是灭顶之灾。因为从中国整个企业的市场发展战略来看,成本竞争的结果是这个行业的每一个人利润不断下降,甚至难以维系。往高端走这是唯一的趋势,但是高端走第一个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的问题,不能够回避。其它案子都能给我们企业提出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如果你不走出去,走到高端市场上,首先你要对自己的知识产权做准备,你有没有所谓自己的核心、自己的技术。第二,你的产品出去之前有没有做你目标市场的竞争者的专利侵权分析?你要知道你这个产品到那儿会不会被对手所起诉。所以,这个时候就要请专家分析。比如刚才张总讲,有些企业说我的工程师一看了我的产品,真的是侵权了,真的算了,我打有什么用?其实专利或者是一个技术有没有侵犯别人的专利权绝对不是一个技术的问题。虽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它是基于技术上的一个法律判断。所以,最终这个判断,虽然从诉讼的程序来讲是法庭做出的,但是过程当中,你在做这个结论之前,向自己的领导呈出这个报告之前,一定是专家帮你分析是不是有侵权。所以,这样的判断可能是自己把自己的路给葬送了。所以,专业技术、专业队伍的利用,自有知识的积累,对于选择这个战略、选择这个策略有非常大的影响。

  臧晓钢:我再补充一点。张律师刚才讲到,因为具体到这个案子,它的背景和详细情况张律师都十分清楚。

  因为337墨盒专利案这个案子在打的时候整个是一个普遍排除性,而美国市场在全球的通用耗材市场占的份额比例非常大,在30%,以上甚至是40%以上。这个市场丢失以后对于整个基于中国制造的墨盒的产业来说影响是致命的。为什么在日本的爱普生公司利用美国的法律控制美国市场,垄断美国市场,从美国市场把我们打出?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对我们影响是非常大的。基于这样一种方式下才采取这种措施。

  在应对中间,刚才提到很多企业没有应诉,可能是基于对337了解不够,这是一个原因。我也看到国内一些企业337案子出来以后发表声明,说我们有自主创新的知识产品,我们的产品不在这次被告之列,我们的产品还可以继续卖到美国市场。这是一个非常无知的,对337排除令非常无知的,还是律师发出的声明,这说明中国企业对337不够了解。我们为什么坚持打下去?不是我们在美国有巨大的商业利益,我们可以把律师费全部承担下来。而且通过打官司,当然我们获得了很多,我们的技术、我们的市场、我们的品牌都获得了,从投资的角度来讲,是现在的一种投入。但是你现在不可能得到回报,但是看重的是未来。你必须在这个市场中把这个打下来,如果我们不打,设想一下,中国的耗材企业、中国的墨盒产品是不是被美国这次普遍排除令一个不留的全部排除掉?普遍排除令是任何都进不去的。

  张旭廷:是针对这一类产品,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

  臧晓钢:是针对某一个产品,不是针对企业。

  张旭廷:甚至包括不在诉讼之列的企业,只要你的产品属于这一类都被排除在外。所以,像臧总说的,这种声明真的要很小心。

  臧晓钢:我们现在打的坦率地说,不只是为了我们,不仅仅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其实再推后,我们是维护的一个行业的利益,也就是中国制造墨盒产业的一个利益。再说大点,也是一个国家的利益。到了这个时候,我们要推掉了整个全线就崩溃了,中国的墨盒产业就面临着灭顶之灾,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你找不到任何新的产品可以再卖到美国市场。那你说这种打击多大?如果这个时候你退出了,我认为后期中国的打印耗材产业没有希望了,甚至延伸到中国的打印机,现在中国还没有自己制造的喷墨打印机,但是如果有自己的耗材在这里撑着,至少还有一个赚钱的行业能够撑得住,未来的打印机还有机会诞生出来。如果你不做了,整个打印机这个行业基本上被别人占领。不要小看打印机,大家最近也看到了,现在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合在一体都做成一体机了,就是一个家庭的家电的一部分,将来是生活必备的,离不开的。这样的一个产品,中国的企业没有任何参与机会。所以,我们打的是未来的一个机会,也是为了自己的希望在打。如果我们退掉,我们的后路、未来在哪里?看不到。所以我们坚持打下去,即使ITC这样做出的裁决,我们还认为不合适,我们继续向美国地方联邦法院继续告它的专利无效,在美国的专利

商标局告它的专利无效。

  主持人:这是为什么?

  臧晓钢:继续再告。为什么?你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把它的专利告到专利无效了以后,ITC的判决基础在哪里?最后就是基于这样一项专利。如果这个专利无效,ITC的判决无效了,釜底抽薪,中国所有的墨盒企业都受益了,大家都可以进去做。如果这时我们只考虑我们自己,我们用不着打,我们的产品可以卖进去了。但是作为一个中国的企业,基于中国成长起来的企业,我们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们基于对自己产品、对我们专利技术的信心,这种信心用一个事实来讲,同样母专利的发源地是在日本注册的,我们的母专利在它的母专利日本,我们的产品也都卖到日本,也都遭受过同样的专利权的诉讼,但打的结果怎么样?对方要求撤诉,主动提出撤诉,要求和解。和解的结果是什么?这种和解的情况是,承认我们的产品没有侵权,否则肯定是把你打趴了,败诉了。承认我们的产品没有侵权,我们的产品可以继续在日本市场销售,这是事实。同样的专利权,在母专利的国家里,通过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裁决认为我们的专利没有侵权的东西,那么同样的东西在美国就可以裁决到它侵权吗?那么全球的法律就完全不一样了。

  张旭廷:专利的有效性是一个新颖性的问题,新颖性不是地域性的。假如证明这个专利有效,第一个符合新颖性,就是在全球的范围内,在已知的已发表的领域,你没有先前的技术。在日本从理论上讲如果发现这个专利是无效,如果因为新颖性而无效,基本上断定在全球就可行。

  臧晓钢:在日本的案子里就法律的角度证明我们的产品是不侵权的。但是ITC这次裁决出来,大家对ITC很多不了解,ITC所做的不是一个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裁决,是一个总行政或者总法律的决。所以地方的联邦巡回法院是可以否定这种裁决的,ITC日本的案例可以不参考,但是在一些美国的联邦巡回法院要参考相关的一些案例,我们基于对我们自己产品的信心,对我们专利产品和我们自己专利没有侵权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放弃。你自己想一下,你自己有理,被别人告,你自己还要放弃掉,至少目前在我们现在的国家里,在我们目前中国的企业里,我相信即使不是我们,碰到其它企业也会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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