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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产品又爆“容量门” 汤姆逊被罚喊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1:21 太平洋电脑网
【11月8日太平洋电脑网讯】根据线人报料,深圳数码厂商汤姆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了最新一家因产品存储容量标注差异而受罚的企业。 消息人士透露,今年四月时,湖南省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汤姆逊公司在当地市场上销售的一款MP3产品T-F10P在外包装及产品本身上标准的“内存容量”均为128MB,但经他们电脑检测后发现内存实际使用容量只有116MB,与标准及宣传的内存容量相差12MB。据此,东安县工商局认为其广告宣传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故对其做出了罚款2万元及责令停止销售的行政处罚。 汤姆逊公司当时对此并没有做出回应,结果东安县人民法院在本月初发出行政裁定书,支持当地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强制执行了对汤姆逊的罚款。 我们第一时间连线了深圳汤姆逊公司董事长赵志明,他承认确有此事,同时更大呼“冤枉”,因为争议中的12MB内存容量差异实际上是为操作系统所占用,目的是提供MP3播放器的各种功能,这种标注方法是行业的惯例;譬如说一台笔记本电脑硬盘是40G的话,一般装个XP操作系统就得占去5G,但不能说其硬盘不是40G,也不能说不诚信,如果这都算违法,那么“整个行业都在违法了”。 赵志明还表示,除了四月时曾接到过东安县工商局的通知外,并没有接到任何消费者关于这方面的投诉,所以也不清楚为何当地工商局会突然对此进行调查。目前汤姆逊正和律师研究此事,将肯定提出上诉。 对于赵志明的解释,据我们向太平洋电脑网数码频道的编辑了解,确有其事。凡MP3/MP4等多媒体播放器,其操作系统都要占去存储芯片部分容量,小则2~3M,大则数十M,这是产品设计的限制,难以避免。 关于电子产品实际存储容量与标注或外包装标识不符的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并不罕见,2005年,重庆某市民在当地国美店购得一只朗科U160-128MB闪存盘。回家在电脑上使用该优盘后,发现实际容量只有124MB。该市民认为国美电器故意隐瞒优盘标示容量与实际容量的差异,存在欺诈行为,将其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重庆国美退还原告购买优盘所支付的价款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除了类似上述的软件占用情况外,还有因为行业一些约定俗成做法导致消费者误解而引起诉讼的,上月末,著名硬盘厂商希捷被美国法院判定向部分消费者返还硬盘售价5%的现金,或者允许他们下载一套价值40美元的数据备份恢复软件,原因是其硬盘使用容量与标准容量存在差别。具体而言,是因为存储器厂商习惯使用十进制标示硬盘容量,而计算机用二进制来计算硬盘容量,导致厂商标示的1GB实际上有1,000,000,000 byte,而计算机计算的1GB容量是2的30次幂,容量为1,073,741,824 byte,两者之间存在7%的差别。 存储器厂商对容量标注,在全球已经成为行业标准,目前中国乃至世界还未出台相关规定,造成很大的法律空白地带,而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罚也不尽相同,国外的希捷是败诉,而中国在前几年的闪存容量官司中,厂商确实是胜诉的。在行业未能达成新的标准并与消费者很好沟通之前,预期未来同类争端甚至诉讼还将不断出现。(菲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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