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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t:熊猫烧香病毒四主犯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08:12  eNet硅谷动力

  【eNet硅谷动力消息】昨日,备受关注的“熊猫烧香”病毒案在湖北省仙桃市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李俊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4年,其他三人获同一罪名,王磊判刑2年半,张顺获刑2年,雷磊获刑1年。

  共有100余人参加了旁听。为了使庭审举证更加直观有效,仙桃市检察院专门安排了技术人员当庭进行多媒体示证。

  审判中,四名被告人对通过制造“熊猫烧香”病毒并借此牟利供认不讳,当庭表达了他们的忏悔之意。先后向全国的网友道歉,认为自己的行为给大家造成了损害,希望能够得到网友的谅解,并表示回归社会后,将用所学技术回报社会,不再参与违法乱纪的行为。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辩护意见:李俊的辩护人提出李俊具有自首情节,雷磊的辩护人提出雷磊系犯罪未遂,而王磊和张顺的辩护人提出二人系从犯。针对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判决中全部予以采纳。

  仙桃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俊、雷磊故意制作计算机

病毒,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了众多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同时,被告人李俊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磊、张顺、雷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本案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而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能退出所得全部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作者: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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