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陈学希:用税收立法管住电子商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10:13 南方日报

  人大代表陈学希关注电子商务漏税问题

  用税收立法管住电子商务

  本报讯 (特派记者/严丽君 徐林 戎明昌 谢思佳)全国有3000万人经常上网购物,到去年底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达到11000亿!可是,这样大额的交易却存在大量漏税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陈学希指出,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另一方面又对传统的税收制度、政策和国际税收等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扑面而来的电子商务发展大潮,他呼吁改革现行税制,完善税收征管法。

  首先是要建立专门的

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他建议,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填报有关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表,提交企业网址、电子邮箱地址以及计算机密码的备份等有关网络资料。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在税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赋予纳税人电子商务税务登记专用号码,并要求纳税人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号永久地展示在网站上,不得删除。

  陈学希发现,现行税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税务机关备案,也要求那些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企业,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但实行起来并不严格,征管法中也没有规定明确而严厉的法律责任,因此基本流于形式。

  因此,他建议,对展开电子商务的企业,税务机关必须对其实行严格的财务软件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