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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禁赌:网络游戏难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6: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25日联合发出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时间,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此举将对腾讯、联众、中国游戏中心、边锋等中国棋牌类休闲游戏运营商产生较大影响。

  关键词:

  禁止游戏积分“变现”

  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监管,对网上赌局、坐庄设赌“抽水”等带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要依法严厉打击。

  根据通知要求,

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直收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

  佣金;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与、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

  行业影响:

  设定棋牌类游戏“高压线”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赌博犯罪行为被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只要符合了三项中的任意一项,都涉嫌赌博。但由于我国对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尚未明确,对某些棋牌类网游中的虚拟财产的赌博,则一直存有法理争议。

  据了解,如

麻将、梭哈、21点、
斗地主
等网络游戏,不少玩家先用人民币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或购买点卡等换取游戏币,再大量用游戏币在网上下注,所赢取的游戏币虚拟财产通过“地下金商”或其他途径再与人民币相互兑换。按照地下金商游戏币与人民币兑换规矩来换算,个别服务器的玩家一场牌甚至可以输赢数千元。

  业内认为,四部委联合行动将对目前的网游产业链产生较大影响,其最大意义在于明确了游戏运营商的“高压线”。早前曾曝光的一个案例表明,广东某游戏运营商在玩家每局中抽取下注总额2%的“收入”,账号间互相转账抽取2%的手续费———这样的行为就将被视为打击对象。

  整治难点:

  哪里去找“地下金商”

  据悉,一些游戏运营商早已有所动作,明文禁止游戏币与现金兑换。以腾讯为例,玩家可用人民币购买Q币(1:1),再将Q币兑换成游戏币(1:1万)在QQ游戏中使用。所赢取的游戏币以前可以回兑成Q币,而腾讯在1月9日后开始关闭游戏币回兑Q币服务及游戏币银行存取服务,这就在官方层面上确保了游戏币的单向流通,使其输赢所得不会通过回兑成Q币“网络硬通货”的渠道进而套现。

  但游戏运营商的自律并不能阻止玩家在论坛、C2C平台等非官方渠道上私下交易各种游戏币。在国内一家著名的第三方交易网站上,记者昨天看到有包括成都在内的1000多名卖家直接兜售QQ游戏币,号称可以直接转到买家的QQ账户上,其行情在1元钱人民币买1.5万—2.5万QQ游戏币之间。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查禁网络游戏赌博,除了规范棋牌类游戏平台之外,也需要对“地下金商”动手。记者 罗曙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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