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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与思科共用iPhone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7:14 新闻晨报

  两IT大佬握手言和

  记者 周凯

  晨报讯 中国春节的祥和气氛似乎对大洋彼岸也产生了影响。两大IT巨头———苹果电脑和思科系统围绕“iPhone”商标的诉讼,仅以一纸“双方共用”的协议就化解于无形。

  当地时间2月21日,思科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已与苹果就“i-Phone”商标使用权达成协议,思科和苹果在全球范围内皆可在各自的产品上任意使用“iPhone”商标,双方同意撤回针对此商标权的任何未决的诉讼。这就意味着,思科将撤回其向旧金山联邦法院提出的、指控苹果定于6月推出的新款手机侵犯其商标权的法律诉讼。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还声称,双方将努力探讨如何共同让其产品在安全以及个人、企业通讯领域发挥更好的效用。

  外界普遍关心的是,在“双方共用”的字眼背后,

苹果和思科作了怎样的利益交换以及让步。不过双方的联合声明表示,协议的其他条款属于机密,这就使得上述问题成为待解的悬念。

  1月9日,苹果发布了旗下第一款手机产品“iPhone”。该

商标与苹果的拳头产品“iPod”很像姐妹商标,对苹果来说可谓重要的无形资产。不料仅仅2天后,思科即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使用“iPhone”商标系侵权行为,并称这种侵权行为是蓄意的和恶意的。之后不久,一家加拿大电信公司Comwave向思科系统公司发布一封警告函,声称思科侵犯了它使用的“iPhone”品牌。这一度使得该商标的争夺陷入白热化。

  据了解,面对思科的起诉,苹果先是公开表示思科的诉讼很是“愚蠢”,并宣称要和思科法庭上见。然而不久前,两家公司都改变了态度,表示打算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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