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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07:42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十一五”是一个具有承前启后历史地位的重要时期。信息产业仍是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既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使其面临着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等挑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对我国信息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十一五”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国家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划引导和指导行业发展,着力自主创新、提升竞争能力,完善发展环境,推进战略转型,为实现信息产业强国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经国务院批准,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开展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于2006年由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联合颁布。与以往历次规划相比,本规划无论在编制过程、文本形式还是在规划内容上都有许多创新。为便于行业内外加深对规划的理解,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现将本规划的特点和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穿始终

  《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的文件精神,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强调了自主创新,并将这些思想贯彻落实到《规划》的各个部分,体现了时代特征和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将指导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规划体现了“政府编规划、规划管政府”的原则以及科学化、透明化的政府管理理念,是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指导重大工程建设和制订行业内其他专项规划的依据和总纲。与以往不同,“十一五”规划第一次不再称“计划”而改称“规划”,名称上的改变反映出规划作用的变化,既不像以前的国家行政指令性计划,也不同于有的五年计划仅强调宏观指导,而是突出重点,更好地将规划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结合起来。一方面作为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性、纲领性文件,《规划》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加强了对全行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另一方面从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出发,提出了八大任务、十二项重大工程,使规划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兼顾行业发展的共性与个性

  信息产业跨制造和服务业两个领域,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工出发,“十一五”规划不仅明确提出了行业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而且结合电信业、电子信息产业、邮政业和无线电管理四个领域各自的特点,分别提出了“十一五”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同时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也有专节论述,兼顾了行业发展的共性与个性,更有利于规划分类指导和有效落实。

  (四)体现产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要求

  推动信息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十一五”时期是打基础的重要阶段,是建设信息产业强国的重要起步期。“十一五”行业规划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政策措施均基于这一判断而制定,在保持与未来长期发展目标衔接的同时,体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五)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与以往相比,“十一五”规划在发展目标设置上减少了作为市场行为主体结果的指标,如产品产量、业务量目标等,增加了与宏观调控有关的指标,如协调发展目标等。对于主要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主要通过建立导向机制来引导企业行为;对于依靠政府主导的领域,主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等加以落实。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明确了“十一五”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与重点方向,同时提出了若干重大工程,以此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体现出政府管理重心正逐步从项目管理向规划引导转变。

  (六)体现科学、民主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与以往相比,本次规划的编制也有许多创新之处。一是规划前期进行了充分预研,开展了数十项前期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面向全社会邀请了多家研究机构、设计单位、运营企业、制造企业、中介组织等多方参与研究,课题数量、涉及领域、保障力度均创历次编制之最。二是在有关网站上设置“十一五”信息产业规划专栏,利用网络更广泛地宣传规划编制思路和动态等,悉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度和政策透明度。三是专门成立了由经济、政策、技术、法律、信息化及企业管理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言献策,进一步体现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关于“十一五”发展思路与目标

  我国信息产业将在“十五”时期发展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转变一加强”为中心,通过采取七项举措,实施十二大工程,完成八项任务,实现五大目标,为建设信息产业强国(电信强国和电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一)发展思路

  “十一五”我国信息产业面临的形势总体看来,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一方面,数字电视、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应用日趋成熟,全球信息产业进入新发展期。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我国信息产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国际和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广泛应用、高度渗透,信息技术创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服务业正成为产业发展新的增长引擎。可以说,我国信息产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必将面对更加严峻的挑战。信息产业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成为各国争夺发展主动权的战略制高点,信息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形势也日趋复杂,竞争压力不断加大。

  从产业自身看,我国信息产业总体规模虽已位居世界前列,但影响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产业大而不强。

  在客观分析我国信息产业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加快推动产业的战略转型,提高产业竞争实力已经成为未来五年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信息产业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保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继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三转变一加强”,推动电信业向信息服务型转变、电子信息产业向创新效益型转变、邮政业向现代邮政业转变,加强无线电集中统一管理,为深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有力的支撑,为信息产业强国建设开好篇、布好局。

  兼顾各行业的特点,规划明确提出了各分行业的发展思路:

  电信业:在未来五年中,要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加强网络资源整合利用,大力推进“三网融合”;着力提高业务和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业务,把业务发展重点从基于网络的简单服务向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转变,推动行业的战略转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监管主要着眼于提高电信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国家通信网络和信息安全。

  电子信息产业:抓住关键技术、核心基础产业、骨干企业三个环节加以突破,实现向创新效益型的转变。通过加强自主创新,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通过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发展壮大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元器件等核心基础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延伸和完善产业链;通过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升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邮政业:推进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监管、规范资源管理、完善市场机制是国家邮政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优化业务结构、发展新兴业务是国有邮政企业发展的方向;提供普遍服务、增强竞争能力是国家对国有邮政企业的要求;促进邮政业向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的现代邮政业发展则是邮政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无线电管理:无线电管理是信息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的集中统一管理,以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为目的,科学配置、合理开发、有效利用频率/卫星轨道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发展目标

  结合发展思路的要求,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由主要经济指标、服务水平目标、创新能力目标、竞争能力目标、协调发展目标等五个方面构成的产业发展目标体系。

  主要经济指标。主要选择了和国民经济紧密相关的几个指标,突出了产业总体规模、增长速度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三个方面,定量指标涉及我国信息产业总收入、信息产业增加值、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及信息产业占GDP的比重等,减少了以往规划中提到的主要产品产量、产值、业务量等目标。

  根据对全球信息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以及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国信息产业将在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同时,仍然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但增速有可能放缓。信息产业总收入年均增速为17.6%,收入规模将从2005年的4.44万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0万亿元(其中,电信业收入达到8860亿元,年均增长7.6%;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9万亿元,年均增长18%;邮政业收入达到990亿元,年均增长8%。);信息产业增加值将从2005年的1.32万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6万亿元,年均增长15%;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将达到10%;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例保持在35%左右。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能力进一步增强。

  服务水平目标。关于对电话用户规模的预测,充分考虑了未来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的变化、资费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并结合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规模,判断“十一五”期间电话用户增速将放缓,年均新增用户在5100万左右,2010年全国电话用户总数将达到10亿,其中:固定电话年均新增用户在960万左右,2010年将达到4亿;移动电话用户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年均新增用户在4200万左右,2010年将达到6亿。关于互联网用户的发展,互联网用户将持续高速增长,2010年将达到2亿,基本实现翻一番。同时,我们在服务水平目标设定中首次将互联网服务纳入了电信普遍服务目标,提出“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推进村通工程建设,同时努力加强乡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创新能力目标。为落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结合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精神,我们对创新能力在信息产业发展中的定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领域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信新业务开发能力不断提升,涌现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品牌,业务专利数不断增加;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数字视听、高性能计算及网络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在自主创新的途径选择上,从信息产业的特点出发,规划提出了“全行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集成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有所提高”的总体创新目标,力争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在“十一五”期间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

  竞争能力目标。竞争能力体现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产业集群能力和行业监管能力等方面。规划还对政府的监管模式和管理能力提出了目标,体现了“规划管政府”的约束性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到“十一五”末,我国电信业要进一步扩大海外电信业务市场份额,大幅提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形成一大批具有竞争活力的增值业务运营企业。电子信息核心产业规模要翻两番,部分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延伸和完善产业链;产业集聚优势进一步显现,同时涌现一批在全球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产业园以及一批效益突出、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协调发展目标。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十一五”行业规划增设了“协调发展目标”。强调加强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普遍服务,建立电信运营业与其上下游的合作共赢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促进东中西部差异化发展格局的形成。配合国家确定的重点开发开放区域,支持天津滨海新区、海峡西岸信息产业发展。实现无线电频率资源合理配置及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协调发展。

  三、关于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

  根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我们确定了八项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电信业发展重点

  推进行业的战略转型是我国电信业实现持续发展、建设电信强国的必然趋势和现实选择,也是服务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信息服务的客观要求。转型的内涵是要加强电信业的技术和业务创新,推进从传统的网络服务向数据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的转型。为实现战略转型,“十一五”期间电信业发展面临着不断提高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和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两个主要任务。

  提高综合信息服务水平要做好两方面工作,即推进电信业务的全面转型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技术、业务创新能力不足,是目前制约电信业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共同努力。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运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标准制订等多种手段,为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加大投入,切实提高创新能力。移动通信、增值电信业务、宽带业务是未来电信业发展的几个增长点。在推进电信业转型过程中,一是要加强技术业务创新,深入挖掘固网发展潜力;二是要大力发展增值电信业务,以服务于信息化大局,开发专业化、差异化的信息化应用;三是要重视移动通信业务和宽带多媒体信息服务的发展,突破瓶颈约束,加快完善产业链,努力提升电信业的产业价值。

  电信业在“十一五”期间还将肩负推进普遍服务、进一步提高电信服务水平的历史重任。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解决剩余行政村通电话问题,并推进自然村通电话的进程。互联网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工具,在普遍服务推进的现阶段,应把互联网纳入普遍服务的范畴,加快乡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的进程,为新农村建设和面向“三农”信息服务创造基础网络条件。此外,电信业还要为社会应急联动与综合服务系统做好支撑,提高突发事件中通信保障的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电信业在保障社会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完善是电信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对经济社会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一般地说,信息网络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要适度超前于需求。结合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今后发展需要,“十一五”时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重点关注推进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网络资源整合利用和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为此,《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需要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抓住网络技术升级换代的机遇,加快构建广覆盖、高可靠、多业务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提高宽带接入网络覆盖率和国际通信能力;二是充分挖掘现有潜力,促进全社会网络资源的整合利用,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三是要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国家基础网络安全和信息内容安全,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应用环境。

  (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点

  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向创新效益型转变的发展思路,“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要在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自主创新,尽快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核心基础产业。核心基础产业是指集成电路、软件、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和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基础行业领域,这些领域属于产业链上游环节,技术难度和投资强度大,附加值高,现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的焦点。核心基础产业薄弱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大而不强的“软肋”,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因此规划将其作为“十一五”乃至更长时间发展的最重要任务,力争在这五个领域的部分核心关键技术上实现重点突破,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大力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

  二是重点培育新的产业群。未来五年,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应用日益广泛,产业融合趋势更加明显,新产品和新技术不断涌现,信息产品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更新换代,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产品以及行业应用电子等将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增长的重要领域。培育新的产业群,是实现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需求的必然要求。因此,《规划》结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提出将数字视听、新一代通信产品、高端计算机和网络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以及应用电子产品等作为新产业群重点加以培育。

  三是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集群化发展是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产业全球竞争出现的新趋势,以产业链为基础的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国家和地区间竞争的主体。培育集群优势明显并具备一定国际竞争能力的产业聚集区,推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区域协调发展是未来五年电子信息产业的主要任务之一。《规划》提出主要从两个方面具体推进,一是继续加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整合优势资源,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培育形成基于产业链的、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二是优化产业布局,根据东北、西部、中部和东部发达地区不同的产业实际情况,努力构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

  (三)邮政业的主要任务

  邮政业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四点:一是积极促进邮政业的全面发展。在促进国有邮政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还要推动整个邮政业的协调发展,营造邮政快递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邮政业。一方面,邮政服务信息化是现代邮政业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是推动邮政服务信息化发展的巨大动力。三是着力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规划》把确保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放在第一位,为了形成较为完善的服务和保障机制,需要加快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适应西部地区的邮政服务体系,优化面向农村的邮政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切实加强邮政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的管理手段。

  (四)无线电管理的主要任务

  无线电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要科学规划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按照国际无线电规则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频率划分规定,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做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最大限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需要。依法实施对各类无线电台站的许可,加强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完善包括全国短波监测网、全国卫星监测网和全国VHF-UHF监测网在内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无线电监测,排查各类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增强对突发重大干扰事件的应对能力。进一步理顺无线电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手段,提高无线电管理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支撑能力

  发展信息产业和推进信息化不是相互孤立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要信息产业提供基础设施、产品、装备和服务,信息产业是大力推进信息化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支撑。《规划》从信息产业部职能定位出发,本着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一盘棋”的思想,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从增强信息化装备供给能力、优先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强化信息化基础工作四个方面提出了信息产业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的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国信息化进入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传统产业改造、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都对信息化应用提出了更多新的需求,信息产业发展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带来的机遇,积极开发适应信息化各领域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的提供能力,着重在信息技术应用基础较好或信息化需求迫切的领域,提高信息产业的支撑能力,在为信息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四、关于重大工程

  本次规划的重点之处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他国家相关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专项和发展目标,结合信息产业的行业特点和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集成电路、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宽带通信、先进计算、新型元器件、电信普遍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邮政服务设施和无线电监测等12个重大工程。

  在这些重大工程的遴选过程中,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是经过严格、科学的程序确定下来的,是《规划》中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的进一步落实和体现,也是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这12个重大工程不仅是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而且很多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既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国家资金支持或政策引导来实现,也需要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参与。《规划》文本中,重大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和总体目标已经比较具体和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将形成更加详细的专项方案予以落实。

  五、关于政策措施

  为将“十一五”规划落到实处,《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从体制机制、自主创新、监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行政、依法兴业是今后加强行业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规划》从加快产业立法、完善产业政策、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加强行业监管等角度,提出了制度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在法律法规方面,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尽快出台电信法,加快无线电立法,力争出台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及时修订、完善一批法律法规。在产业政策方面,围绕数字电视、新型显示器件等行业地位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域,制订有关产业政策。在体制改革方面,一是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结合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调整优化电信运营市场竞争格局,并加快股权和市场结构的多元化进程,为电信业持续稳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落实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一系列服务标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在行业监管方面,从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和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加强自主创新:为奠定信息产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基础,必须着力自主创新,《规划》提出要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出发,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鼓励运营企业加强对新业务的自主开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自主创新的三种方式,根据信息产业目前的发展水平和阶段,我国提出了“支持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的总体创新思路。在政策措施、重大工程、标准制订等多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健全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实现电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顺利推进电信业转型的关键任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电信市场管理体制,把行业监管的关注点放在企业与用户、行业与国家的两个界面,加强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监管。首先,要活跃增值业务市场,调整基础电信市场主体,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电信市场格局。其次,要从法律监督、经济调节、利益保障和技术支撑等多方面入手,继续加强话音网络的互联互通监管,形成符合国情的互联网网间互联管理模式,保障网间通信畅通。第三,要继续推进资费管理方式改革,解决电信资费的热点问题,完善资费的市场化形成机制。第四,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舆论等手段,强化服务质量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用户监督”的良好互动局面。第五,要科学规划、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码号、域名、频率等电信资源,满足新技术新业务发展的需要。最后,要规范通信建设市场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

  加快国际化步伐:“十一五”期间,面对我国日益开放的国际形势,信息产业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国际化步伐。“十一五”规划对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信息产业“走出去”提出了许多具体举措。一方面要优化环境、加强引导。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大力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引导外资投向核心基础产业,投向研发和营销环节,投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中介组织等多方面作用,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政府要将信息产业“走出去”纳入国家发展框架中,加大对信息产业“走出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有关中介组织的作用,规范产业出口秩序。

  提供三方面保障:信息产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十一五”期间产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国家在资金、普遍服务和人才上提供有效保障。一是要完善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国家对信息产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制订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核心基础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支持邮政业发展。建立多渠道融资环境,促进核心基础产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二是要落实普遍服务,尽快建立以邮政和电信普遍服务基金为核心的普遍服务长效机制。三是要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突出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同时强调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落实这三个保障措施需要加强与国务院各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

  “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发展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但规划期和资源有限,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针对发展重点和重大工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规划执行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也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体现“规划滚动制订、产业滚动发展”的思想,更好地发挥规划对行业的引导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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