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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产业政策法规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7:38 中国电子报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衣雪青

  2006年: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国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8.3亿户,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1.37亿,电子信息产业预计实现销售收入4.75万亿元。信息产业的发展得益于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也得益于行业改革和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

  过去一年里,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立足于国际国内大环境,加强对形势的研究、分析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稳步推进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重大政策研究,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为信息产业的持续快速和谐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电信法》起草和《邮政法》修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电信法(送审稿)》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修改完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邮政法》修订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启动了《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加强了地方电子信息产业立法指导,发布了地方信息产业政策研究和立法研究目录。加强部规章制定工作,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4个部门规章,提出了由信息产业部实施的13项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期限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信息产业部《关于深入推进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工作深入开展。《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稳步实施,邮政政企分开已经实现,监管机构组建等改革工作正在推进。落实中央科技会议和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强了提高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政策研究。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务实推动三网融合。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和部署,按照“退后一步、站高一步”的思路,认真研究信息产业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有关工作,推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严格履行加入WTO承诺,电信市场对外开放到位。做好WTO后过渡期各项工作,加强相关政策研究。高度重视WTO审议、通报工作,参与了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工作。推动两岸信息产业合作,成功举办了两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继续贯彻落实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有关协议,推进与港澳信息产业合作,协商建立两地信息产业合作长效机制。

  2007年:完善信息产业法制建设

  2007年,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信息产业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政策研究。

  完善信息产业法制建设。继续积极推动《电信法》起草和《邮政法》修订工作,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立法审查、论证和完善工作,推动《电信法》、《邮政法》(修订)早日出台。加快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的立法进程,加强对地方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的指导和交流,为地方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信息产业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阶段和实际情况,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为基础,以“完善法律制度”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完善由信息产业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期限、条件和程序,加强行政许可后续制度建设。结合信息产业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实施以来的立法情况,建立健全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的立法制度和立法程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研究建立“行政复议提示与建议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例交流,并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有重点地开展行政许可和依法行政指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五普法”规划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行业依法办事的能力。

  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和政策研究。邮政已经实现政企分开,下一步将建立健全政府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依法、独立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为邮政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要求,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围绕“站高一步、退后一步”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管理理念,切实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深入研究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化电信体制改革,以启动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为契机,研究优化电信市场竞争结构,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国电信业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电信监管能力建设、三网融合等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

  做好对外开放工作。随着WTO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信息产业将进一步扩大开放,必须以全球的眼光来思考和谋划,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增强在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从战略高度,总体研究和筹划信息产业对外开放,将当前的工作与中长期的规划、部署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继续做好WTO对我国过渡性审议、贸易政策审议和通报工作,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和自由贸易区谈判,为行业发展和“走出去”营造更加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进一步落实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建立与港澳信息产业合作工作机制,加强内地与港澳信息产业合作。继续推进海峡两岸通邮通电,办好第四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促进两岸信息产业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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