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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商标年费3亿美元 苹果决心赢得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4:07 太平洋电脑网

  作者:wing

  苹果公司可能要为网络方面的巨人思科公司支付一笔价格不菲的商标费用。思科对苹果公司发起了关于iPhone商标使用方面的诉讼,但苹果方面对这场官司并不担心,他们相信苹果肯定能在这场诉讼中获胜。

  周二,苹果发布了音乐播放手机,使用了iPhone的名字。思科方面马上作出了反应。思科公司在周三就对苹果公司发起了关于iPhone名字的诉讼。有经济分析师表示,iPhone的销售收入在2008年能达到65亿美元,因此,商标许可证费用很有可能在每年1亿3000万到3亿2500万之间。那五年内,苹果要为iPhone商标支付超过10亿的费用。如果苹果的新音乐手机一下就卖得红火的话,费用还要加倍。分析师还指出,3亿2500万美元的罚款,占到了苹果公司在2006年第一季度净收入的15%以上。

  

苹果的音乐公共关系部门主管Natalie Kerris说,“我们认为,思科发起关于
商标
的诉讼简直就是有病。目前,已经有好几个公司在他们的VOIP产品中使用iPhone的名字了,而且我们相信,思科在美国的商标注册是最苛刻的”。

  iPhone这个名字已经被注册成Linsys(思科的一个部门)的商标了。在过去两年中一直传出苹果公司为得到iPhone商标的使用许可,和思科进行谈判的消息。当苹果的首席执行官Steve Jobs在周二的Macworld上发布了iPhone的时候,思科还没有和苹果签下关于允许苹果使用iPhone商标的合同。直到周一晚上,双方还在进行关于商标许可证的谈判。

  在上周二的Macworld上,Steve Jobs表示,他预期苹果的新手机在2008年能占到市场1%的份额,也就是说能卖出1000万部手机。然后每部手机价格在499美元到599美元之间。分析师认为,这等于苹果能在2008年在这个新产品上得到6亿5000万美元的销售收入。

  思科方面的代表John Noh说,思科愿意和苹果共用商标。但是,John Noh同时表示,思科希望和苹果公司达成协议,双方能共享技术信息,这样他们的产品能互相兼容。至于具体的细节问题,他没有透露。

  苹果公司方面则表示,他们是第一家把iPhone这个名字用在手机上的公司,即使思科要和他们打官司,他们还是十分有信心能在诉讼中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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