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案原被告达成调解意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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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09:52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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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二次审理昨日下午开庭,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本次开庭围绕九个方面的问题展开辩论,经过两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后,与上次开庭相同,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愿望。原告律师表示,和解方案达成后,原告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作为今后要求被告划付款项、划转股票乃至强制执行的依据。
和解的方式有二,第一种是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谈判和解,谈不拢的地方可由双方共同同意交予法院决定,由法院提供意见后双方签字认可;第二种是由法院做出一个或一些示范性判决,据此范例,双方达成和解。(康书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