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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最高法院民事厅蒋志培演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10:43 新浪科技
科技时代_图文:最高法院民事厅蒋志培演讲
最高法院民事厅蒋志培演讲

  新浪科技讯 2006年12月15日,第八届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暨第三届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和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会议得到了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的大力支持。新浪科技进行了直播。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厅第三庭庭长蒋志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和发展。

  蒋志培::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向诸位报告一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和发展”。时间有限,我只讲大体的情况,更多的信息请诸位访问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www.chinaiprlaw.cn。另外今年3月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中国法院网联合建立了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就是Ipr.chinacourt.org,这个上面现在已经上载了五千多份中国法院判决的知识产权的裁判文书,这个还要继续下去,将来还可以上一些刑事的判决书等等。这些信息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在这上面获得更多信息。

  我们会议召开的时间正好是中国入世五年了。面临融入全球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全面深层次的挑战和融合时期。既有挑战,但是中国的经济和信息产业也进入了融合时期。中国在入世前已经根据TRIPS协议的规定,修改了主要的知识产权网,同时发布了一些行政法规。现在已经符合TRIPS协议最低要求的,当然有些法律已经高过TRIPS协议要求了,这些法律在全社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最高法院为了贯彻这样的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就是操作性更强。这个领域还在不断的拓展,国际上的挑战,因为生产力总是走在前面,很多法律问题会产生,比如说著作权领域,网络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等都在不断完善。专利这么多、授权这么多,对专利侵权的判定,在市场上反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等等司法解释都在制定当中。

  中国法院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项下设置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机制体系。根据操作性,主要是颁布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这个体系统一全国的执法标准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的司法体制面临着考验,颁布了法律,同时以国家的名义授给了权利人以专利权、

商标权等等这些知识产权。能不能在这个框架下保护它,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了。大家可能看到最近最高法院第二次修改了网络著作权的纠纷适用法律的司法解

  释,已经公布了。在奠定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司法机制以后,最高法院又转入了与市场更加贴近的领域,也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领域。目前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稿子和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适用稿子正在提交最高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讨论。我想在不久能够公布施行。

  在审理涉及权利冲突,你有专利权,我有著作权,你有企业名称权,我有商标权等等这些冲突怎么处

  理、怎么适用法律,这些适用规定也在制定当中。我们预计今后国际贸易的增长,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贸易摩擦也会不断出现,以平常心看待这些问题,在法律问题上做一些应对。总的来讲,中国重要的是知识产前司法保护的机制已经建立,正在不断的完善中。它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常常听到一些本国公司、跨国公司的抱怨,但是应该说从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特别是这个世纪我们入世前后,这部机器正在积极的、富有创造力的工作。总的来讲,改革开放和我们国家自己的内部创新,这两个方面的挑战是当前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动力,这两个方面决定了我们国家发展自我创新要和世界的民族平等相处。我们发展的动力不能再靠花费

能源或者环境,或者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要走创新的道路。这样一个内在动力,不但使我们在入世的时候重视知识产权。以后一系列的建设小康社会当中都要和知识产权的政策和制度紧密相连。

  我向诸位报告以下一些情况。第一,法院审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很多信息在网站上都有。现在估计每年民事案件15000件左右,刑事案件3000-4000件,其中包括假冒伪劣、非法经营,同时以知识产权罪名的有近千件,还有行政案件500件左右。总的来讲,特点是侵权案件上升,占全部案件的八成,收案地区不平衡,60%以上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和山东六个省市,涉外案件占5%左右,国外的企业或者跨国公司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利的空间还很大,少抱怨、多执行、多实践是一条很明智的做法。但是涉外案件增长是比较快的,95%还是中国内部企业公民对保护自己的权利或者是为了知识产权问题发生一些争。另外就是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授权的、侵权的、合同的、英特网的、物理的、化学的。

  第二,加大司法解释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入世以来,各类的司法解释有20多件,特别是2004年2005年有两个关于刑事的司法解释,在这种领域,包括信息领域,包括网络,到一定规格可能要判刑,最高的刑期是七年。

  第三,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执法问题突出以后,有了好的机制,执法的人就特别重要。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到入世前后,培养了一批知识产权的专业法官,我们的专业庭设置有一些特点,把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放在一个审判组织审理,和美国有差别,美国是专利的在联邦上诉法院华盛顿,但是商标的著作权有一些不在那审理,所以还是有一些特点。各高级法院、省会中级法院,大城市中级法院基本上都设立了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庭,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庭是建在1996年10月,到今天已经10年。为了保障质量,指定了59个、37个和43个中级法院审专利案件、植物新品种案件和布图设计案件。到现在为止,最近可能到60多个中级法院了,这些案件能够做到布局合理。

  同时在案件多的,05年底有15个基层法院也审理了除了专利以外的知识产权案件。

  第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特点。

  一是相对集中管理和部分案件的指定管辖,同时级别高一些。如果把不到两万件的案件放到三千个法院审理就淹没了。

  二是完善诉前的临时措施制度。对怎么申请、申请资格、管辖、证据提交、担保、裁定时限、内容、复议申请的审查、禁令解除、申请错误赔偿、禁令有效期和违反禁令的责任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作出了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是说禁令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政治保全。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涉及信息的、计算机网络服务提供者、时事新闻传播报道者、报刊网络已发表作品转载者、出版者、计算机软件用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界定,同时对权利人因侵权受损、因侵权获利或违法所得、参照许可费和定额赔偿等损害赔偿计算依据的具体计算方法和考虑因素也做了规定,同时对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也在知识产权诉讼规定,在其他的民事诉讼,其他的诉讼当中,可能费的问题就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在知识产权的诉讼当中有些问题还是比较超前的。

  四是关于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著作权司法解释明确了认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证据范围和认定规定,对取证的方式予以澄清。

  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明确了法院调查收集犯罪证据的范围和条件,解释了“新的证据”含义,规范了举证时限问题,完善了法官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同时也采用了专家证人的方式。对技术性问题,比如说信息产业,有些不是事实证人,权利取得或者侵权权利的事实证人是一块。另外专门对一些技术问题,由诉讼辅导人,我们现在称专家证人出庭进行询问。

  关于技术鉴定问题也做了规定,特别要求这些证据必须在法庭质证以后才能做定案依据,都没有进行质证的案件,最高法院要发回重申。

  五是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挑战、应对和完善。知识产权成为一个武器,成为各国公司之间博弈的工具,这方面的挑战是相当大的。注册权利不是作秀的、是要制度给你保护的。到法官这儿来要平等的对享有权利进行保护。最后是要实施后果,有些人要被处以法律责任,这个博弈后果是很严重的。你前期开发不足,科技没有上去,就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实用新型起诉到法院侵权以后的无效率达到40%-50%,你用了很多劲注册了,即使得到了当年地方的奖金,但是没有实质的东西,最后吸引性都没有。如果今天在座的企业,从法官的角度,从后面提出这个问题,当然发明创造不容易,要巨大的投资,我们的科技长期不能和先进国家抗衡,但是你有这个思想和没有这个思想是不一样的。当你把一个专利号写在包装盒上做商标使用的时候专利号是没有意义的,只能是一般老百姓不知道,但是不是凭自己的技术占领市场,这个问题是很严峻的挑战。

  国内的挑战很大。要走创新道路的任务很艰巨,过去只说修改法律符合这个协议,跟上国际规则。今后要走创新的道路、要转轨。怎么样让中小企业、让国内企业发展起来,真正让知识产权迸发出精神财富、智慧财富、知识财产,这是理论界、实务界面临的新任务,这是更严峻的挑战。同时制假贩假和国际走私盗版是互相勾结,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是猖獗的。这个问题不能小看。应该说近期以后的发展,证明我们入世以后的影响,更加突出的出现了。对此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一个重大考验。

  今后我们走建设小康社会、

和谐社会的战略措施,知识产权战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希望在这个战略全面、综合的协调下,我们的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我们的助力器,使知识产权经济快速发展。

  为应对这些挑战,法院作为知识产权审判怎么应对呢?实际上为我们的考验是很大的,你怎么去完善它。我们想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明年1月要开全国的知识产权法官会议,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有关重要的司法解释要陆续出台,同时我们要大力培训法官,法官的职位也有调动,培训工作要持续。同时编撰一些知识产权审判法律适用的手册,比如知识产权法官们应知应会要让法官熟练的掌握我们的法律和操作规程,同时又具备一些专业性的背景,进行规范化的建设,这个任务是很重的。

  另外就是审判监督的指导,发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的作用,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对一些错的案件进行监督、纠正。第三主要是靠制度。我们非常盼望我们的战略解决一些制度层面的问题,现在我们反思知识产权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我想在集中、减繁、统一和公正上下功夫。

  有关最高法院判例动态和机制改革情况不详细介绍了。中国法院要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对一系列的发出信息今后会不断出来。

  总之,站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起点上,入世五年正好是一个转折点,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成就同在。入世五周年我们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在今后创新国家建设中,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改革开放中,中国知识产权法官会努力把我们的知识产权事业推上一个新台阶。更多信息大家可以访问网站获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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