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佳能消费者增至38人 或追加精神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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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10:14 中国证券报 | ||||||||||
或将追加精神损害赔偿 本报实习记者 王锦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被诉一事有了新进展。消费者方代理律师张秋菊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参加起诉的消费者已经升至38名,诉讼过程中还可能追加精神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
佳能高端消费型数码相机S1IS曝出若干质量问题,引发了消费者大规模群体性投诉。几十名用户代表不满佳能的解决方案,委托律师采取司法途径解决。 12月5日,36名佳能消费者正式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佳能全额退款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目前,参加起诉的消费者已经升至38名,同时张秋菊律师表示,还有不少消费者在和律师继续接洽,人数有继续增加趋势。 张秋菊说,全额退款并承担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是经全体起诉的消费者协商得出的,也可能会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比如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这要视起诉消费者的意愿以及佳能方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而定。 如果能够庭外和解,消费者方期待的最好结果是佳能方能够全额退款;而对于消费者和解能坚持的底限,张律师表示,消费者之间还在协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不方便对外透露。 张律师认为,佳能方面公开承认25种产品存在问题,这对于减少举证困难有一定好处。据了解,对于该起诉,目前法院只是接收了起诉材料,仍处于立案审查阶段,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会在接收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而对于被诉一事,佳能公关部潘蓥女士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接到法院有关应诉法律文书,但公司已经通过媒体了解到此事,对事态发展也比较关注,一定会采取积极态度去解决。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