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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成申请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必要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 02:51 第一财经日报

  陈达

  研发资金占有一定比例成为申请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称号的必要条件。

  昨日,商务部和科技部正式认定了首批18个地方和园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称号。该部门还打算用3年的时间将此数量增加到100个。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相关部门将“在政策上、资金上和科研力度上来予以支持,培养一部分跨国公司,来改变中国目前的出口结构”。

  据商务部介绍,首批认定共上报69家,初评后剩余66家,最终认定这18家。魏建国在谈到认定标准时表示,首先是自主品牌,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其次是以企业为主,在生产基地里面,投入研发的资金要有一定的比例,更重要的是资金投入后的转化成果要明显,这些要求都由专家进行评审。

  魏建国具体谈道:“这些基地今后上报的项目,审批后政府将以贴息贷款的方法支持,然后给予市场宣传的资金,给予

自主品牌的认定、审批、注册的资金,另外出国参加展会的摊位费,以及了解国外高科技标准的费用,政府都可以给予,可以说这种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

  包括中关村科技园、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省绵阳市等18个基地覆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等8个产业门类,共设有29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和研发中心,拥有授权专利1.7万多项,研发投入大部分达到3%~5%,2006年的出口预计为300亿美元。

  据

商务部产业司副司长张骥告诉记者:“政府对这些基地的扶持绝没有出口补贴政策,而是按照国际惯例,加强这些基地的环境和体系建设,加强建立自主
知识产权
开发和保护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等。”

  魏建国认为,中国今后的出口需要用我们的自主品牌,用高科技来加大出口产品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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