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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电脑怀疑配上旧电池 著名电脑公司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 16: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消费者将某著名电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本报讯 记者 鲁钇山、实习生 蓝云 报道:因为怀疑电脑公司在新售电脑中使用旧电池,日前,广州消费者盛先生一纸诉状将某国际著名电脑公司告上天河区人民法院。盛先生要求电脑公司予双倍赔偿,并向消费者道歉。

  去年10月15日,盛先生发现,他的电脑突然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同年10月17日,盛先生将电脑送到指定维修部门维修。维修站人员发现,电脑的主板和硬盘存在质量缺陷,均需要更换。

  盛先生称,其用电脑自带的检测程序检测出,该电脑的电池首次使用日期竟是在2002年1月,但电脑的生产日期却是2004年1月,他购买电脑是在2004年3月。“这就是说,电脑还没生产出来之前,电池就已经被用过两年了?”盛先生觉得事有蹊跷。

  盛先生开始仔细研究电脑的说明书,他发现了如下内容:“生产状况:机器由全新的部件制造,或由新的和用过的部件制造。某些情况下,机器可能不是新的,也可能是以前安装的。”

  “买电脑时销售人员完全没有向我提过这回事”,盛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请来了代理律师,准备和电脑公司打官司。

  代理律师表示,一般人买电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电脑配件都是新的,对于这条“可能不是新的”的条款,电脑公司或销售代理商都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此后,盛先生先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后又将电脑的销售方和电脑公司告上天河区法院,要求法院判被告方对该电脑所使用的电池、主板、硬盘进行双倍赔偿,共计28000元。

  在省消协的联系下,电脑公司给出了书面答复:经过日本厂方的确认,盛先生电脑上的电池生产于2003年12月,2004年1月18日经正常生产检验程序后,由工厂装于

笔记本电脑中出货。该笔记本电脑及其电池符合生产流程要求,是全新正常出货,绝对不存在以旧零件蒙骗顾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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