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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电子垃圾亟待回收重利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7:21 中国青年报

  对于每年600万吨的电子垃圾充斥垃圾场的问题,欧洲各级政府及有关人士一直在想办法加以解决。

  2001年,欧盟委员会提出要求,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包括电脑、移动电话、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等在内的电子废弃物。

  隶属欧洲议会的环保委员会2001年5月制定了欧盟地区电子废弃物回收标准。

  标准规定: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必须最少回收90%的废弃电冰箱及洗衣机。在个人电脑方面,回收比率则将达到70%。对于目前已在使用中的电子产品,其制造商将按其目前市场占有比重分摊交纳费用。包括铅、镉等重金属在内的危险物质从2006年起禁止在电子产品中使用。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统计,每个欧洲人每年至少产生14公斤的电子垃圾,全欧洲则有650万吨。

  世界150多个国家1992年签署的《巴塞尔公约》明确规定,各国所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该在各国境内处理,严禁向其他国家输送。

  根据欧盟的有关条例规定,一些电子产品生产商和零售商不得不考虑对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

  同时,一些生产厂家还在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寻找替代物质,以替代或减少在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

  图为法国图卢兹街头近日被废弃的个人电脑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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