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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电子信息企业竞争力对比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6:14 赛迪网

  【赛迪网讯】信息产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目前,我国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大国,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基础产业薄弱,优势骨干企业缺乏,电子信息产业大而不强,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迫切需要客观分析及评价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文通过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主要领域内的本土企业与国际跨国公司的对比分析,从微观的角度更全面、更客观地分析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竞争力。

  我国电子信息百强和世界500强对比:

  总体竞争力差距大

  营业收入

  我国电子信息企业的规模远远低于国外跨国公司。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2005年营业收入总和为1200多亿美元,是2005年世界500强中的前10家企业营业收入(7196.2亿美元)的1/6。2005年电子百强前4家企业营业收入仅占世界500强电子企业前4家的11%。

  对比分析: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规模较小,这也决定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总体竞争力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

  营业利润率

  我国电子信息企业的营业利润率较低。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名前10位的营业利润率,除深圳华为外,都不到5%,且其中有7家企业的利润率在2%以下,而英特尔、三星电子、戴尔2005年的利润率分别为22.3%、18.8%和6.4%。

  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营业收入远远低于跨国公司,由于营业利润很低,其利润额自然更低了。

  研发投入

  我国电子百强企业在2005年研发投入总计44.8亿美元,而同期IBM、英特尔、三星、微软、诺基亚等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均超过50亿美元。2004年我国占据“IT创新指数榜”前五位的企业研发投入加起来超过120亿元,而IBM、索尼、微软、松下以及西门子5家企业2004年的研发投入高达267亿美元。跨国公司大量的研发投入带来了技术水平的提高:到2004年,IBM已连续12年保持美国专利数量之首,2004年为3428件;三星电子2004年研发投入58.6亿美元,其营业利润率也高达18.8%。

  对比分析:相比之下,我国企业R&D投入不足,研究开发能力薄弱,微电子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发展滞后,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关键元器件主要依赖进口,核心技术受制于人。

  计算机企业:销售利润率差距不大

  营业收入

  2005年,惠普和戴尔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达到了799.1亿美元和492.1亿美元,与之相比,我国最大的两家拥有自己品牌的计算机整机企业(联想、方正)还存在很大的差距。2005年联想收购IBM计算机事业部,销售收入从2004年的5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35.2亿美元,但也仅约为惠普的1/6和戴尔的1/4,方正2005年销售收入32.4亿美元,分别相当于惠普的1/25和戴尔的1/15。

  销售利润率

  从销售利润率角度来对比四家国内外计算机企业,可以看出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有一定的差距,但相对于销售收入而言,销售利润率的差距并不大。四家计算机企业中,戴尔的销售利润率是6.4%,惠普3.0%,方正和联想分别是3.3%和1.9%。

  研发投入

  我国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与国际一流企业的差距并不明显。惠普公司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四个企业中位列第一,达到5.5%;我国联想和方正两家公司则分别达到了1.4%和4.9%,但是由于惠普的销售收入很高,研发投入相当于方正和联想的25倍。值得注意的是,销售利润率在四家企业中排列第一的戴尔公司研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并不高,其研发投入比例仅为1.3%,不过以营销模式创新而发展壮大的戴尔是全球IT跨国公司的另类。

  作者:安筱鹏 王厚琴 丁颐发布时间:

  人均销售收入

  从人均销售收入角度来对比这几家计算机企业,可以看出国内企业在人均销售收入方面整体落后于跨国公司。戴尔公司人均销售收入在几个企业中位列第一,达到89.1万美元/人;惠普公司排列第二,人均销售收入达到52.9万美元/人;联想和方正两家公司则分别为26.7万美元/人和13.4万美元/人。

  对比分析:我国本土企业联想、方正与跨国公司惠普、戴尔在产品营业收入上差距最大,惠普营业收入达到了方正的约30倍;在产品销售利润率方面,跨国公司虽整体高于本土企业,但差距并不明显;在研发投入比例方面,联想、方正两家企业甚至已经超过了戴尔;在人均销售收入方面,国际与国内企业的差距基本在3-4倍的水平。由此可见,尽管我国本土计算机企业销售规模远远低于跨国公司,但在销售利润方面已经接近跨国公司的水平。此外,我国计算机产业在制造方面的优势较技术方面明显,因此我国企业的人均销售收入偏低,但从研发投入比例可以看出,我国企业追赶国际企业的步伐正在加快。

  通信企业:研发投入比例差距缩小

  营业收入

  2005年,代表了通信设备制造业领域高水平的摩托罗拉和诺基亚两家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65.2亿美元和368.4亿美元,与之相比,我国排名在前的华为和中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2005年华为销售收入58.7亿美元,分别约相当于诺基亚的1/8和摩托罗拉的1/6,中兴销售收入27.0亿美元,分别约相当于诺基亚的1/17和摩托罗拉的1/14。

  销售利润率

  2005年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在销售收入方面与诺基亚、摩托罗拉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但从四家企业的销售利润率来看,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间的差距并不大。华为公司2005年销售利润率高达11.0%,中兴公司销售利润率7.4%。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我国仅有的几个赢利水平与国际跨国公司相当的企业。但是由于国内企业的规模较小,利润额相对于跨国公司还有较大的差距。

  研发投入

  通信设备制造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最高的产业之一,平均在10%左右,高于视听3%、计算机5%的平均水平。从研发投入角度来对比这几家国际、国内的通信企业,可以看出,从四家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来看,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水平基本相当。特别是国内华为公司的研发投入高达10.1%,仅落后诺基亚公司2.6个百分点,超出摩托罗拉公司0.3个百分点。可以说在研发投入方面,国内代表企业华为、中兴已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人均销售收入

  从人均销售收入角度来对比这几家国际、国内的通信企业,可以看出,国内企业在人均销售收入方面整体落后于国际领先企业。诺基亚公司人均销售收入在几个企业中位列第一,达到71.4万美元/人;摩托罗拉公司排列第二,人均销售收入达到46.0万美元/人;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则分别为12.7万美元/人和10.8万美元/人。

  对比分析:通信类跨国公司诺基亚、摩托罗拉在产品营业收入、人均销售收入方面占绝对优势,远远高于我国本土企业华为、中兴等,差距平均维持在十倍和六七倍的水平;在产品销售利润率方面,国内代表企业与国际代表企业相比差距很小;在研发投入比例方面,国际代表企业和国内代表企业基本在同一水平线上。由此可见,尽管我国本土通信企业规模和人均销售收入远远低于跨国公司,但其发展较快,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在产品销售利润率和研发投入比例方面与国际先进企业已经不相上下。

  视听企业:研发投入差距大

  营业收入

  2005年,第19届电子信息百强排名最前的三家视听类企业海尔、TCL、上广电的销售收入依次是129.9亿美元、65.2亿美元和36.6亿美元,与

全球500强企业中松下、索尼的790.0亿美元、663.3亿美元有很大差距,其中海尔是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其销售收入仅占松下的15.6%。由此可见,尽管我国视听产品企业规模增长较快,但与国外的松下、索尼等公司相比,企业规模仍然很小,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仍较弱。

  销售利润率

  2005年松下、索尼的销售利润率分别为29.9%和23.5%。海尔销售利润率仅为1.3%,不仅低于同类的国际跨国公司,也低于整个电子行业销售利润率的平均水平。较低的赢利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视听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研发投入

  海尔、TCL、上广电2004年的研发经费分别为5.7亿美元、2.4亿美元和1.3亿美元,与松下和索尼的52.7亿美元和46.8亿美元存在巨大差距,其中位于电子信息百强之首的海尔研发经费只约相当于松下的1/10。从相对量来看,海尔、TCL、上广电2004年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3.3%和3.5%,而松下、索尼分别为6.5%和7.0%,在相对量上的相差也很明显。

  作者:安筱鹏 王厚琴 丁颐发布时间:

  人均销售收入

  在四个主要的视听企业中,索尼的人均销售利润率最高,达到44万美元/人;松下和海尔的人均销售利润率大致相当,约24万美元/人,而TCL仅为9.6万美元/人。这表明海尔等部分国内企业的竞争实力已有所提高。

  对比分析:视听类跨国公司松下、索尼在产品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方面占绝对优势,远远高于我国本土企业的海尔、TCL等,差距在10倍以上;在产品销售利润率方面,跨国公司也远高于本土企业;在人均销售收入方面,差距正在缩小,海尔的人均销售收入甚至超过了日本松下。由此可见,尽管我国本土视听企业规模和研发投入远远低于跨国公司,但其发展较快,在人均销售收入方面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集成电路企业:企业规模差距10倍以上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对比分析

  从集成电路制造业企业的规模来看,2005年我国内地十大集成电路企业销售收入总和为26.8亿美元,尚不足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企业INTEL销售收入的1/14,占全球十大集成电路企业销售收入的总和(1197.4亿美元)的2.2%。从单个企业来看,我国内地集成电路企业的销售收入除中芯国际外均低于10亿美元,而全球十大集成电路厂商中的第10名企业的销售收入也达到了57亿美元。从龙头企业来看,我国内地最大的集成电路企业——中芯国际,2005年销售收入仅为14.6亿美元;而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厂商INTEL销售收入高达358.5亿美元,大约是中芯国际的26倍。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对比分析

  集成电路设计是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核心。2005年全球和中国10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销售收入对比情况,全球10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没有1家中国企业。从整体来看,我国10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销售收入总和为6.45亿美元,尚不足全球最大的IC设计企业高通公司销售收入的1/5,约占全球10大IC设计企业销售收入的总和(207亿美元)的3.1%。从单个企业来看,我国IC设计企业除珠海炬力外,销售收入均低于1亿美元,而全球10大IC设计企业中的第10名销售收入也达到了11亿美元。从龙头企业来看,我国最大的IC设计企业——珠海炬力,销售收入仅为1.57亿美元;而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通公司,销售收入高达35亿美元,大约是珠海炬力的22倍。

  对比分析:我国本土的集成电路企业,无论是在集成电路制造方面,还是在IC设计方面,都远远小于跨国公司,企业规模差距在10倍以上。由此可见,我国集成电路企业,乃至整个元器件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差距非常明显,国际竞争力很弱。

  (注:本文数据主要来自“财富500强”、

信息产业部公布的2005年度
中国电子
百强企业、各大公司网站和CCID等。)(n101)

  作者:安筱鹏 王厚琴 丁颐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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