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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粮草未行敌兵已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14:11 ChinaByte

  这一次,难道国人又要栽倒在专利权上吗?近日,有消息表明,包括欧美日韩在内的一众国家和地区,正试图再次将专利大棒挥向中国的数字电视产业。刚刚结束内部纷争,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出台尚未见明显效应,没想到贪婪的“国际友人”便闻风而来了。

  多年来,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整合)的缺乏一直是我国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桎梏,这一点在现如今的信息社会尤其明显。所
谓“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技术,三流企业卖产品”,可见标准在现代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当前,从政府到科研机构,从业界大佬到普通民众,都已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我国在DVD产业上的沦陷算是前车之鉴,信息产业部和TD-SCDMA联盟在3G标准上的矢志不渝,可谓明证。

  DVD产业的前车之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国每生产一台DVD要交纳的专利费已超20美元,每年DVD专利费交纳近20亿美元。而DVD现在的平均售价不到100美元,专利费用已经占到20%,对普通DVD碟机来说,更是高达50%左右。而这还不包括美国MPEG专利技术管理公司(MPEG LA)向中国DVD征收的2.5美元专利费。事实上,作为DVD的前身,VCD本是中国和中国企业发展起来的,对专利的漠视,造成了在DVD产业上的沦陷。

  国际巨头们的狼子野心。国际巨头们对中国的打压是有目共睹,前有英特尔诉东进、思科诉华为,后有联想在美遭遇“安全门”。最为搞笑的是,美国《运动画刊》曾发表文章表示,姚明的出生纯属中国政府刻意创造,目的在凸显日益强盛的国力。在笔者看来,国际巨头们之所以屡下“毒手”,原因不外三点: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成本,削弱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三是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产品的可信度。其中,获取利益是表象,削弱和打击中国企业是其终极目标。

  国内企业欲筑“

长城”以对。国内企业的联盟,一向是业界的笑柄,因为各种利益纷争,最终总是不了了之。然而,当面对国际友邦时,这样的联盟却能偶尔闪光。去年,长虹、康佳、海尔等9家中国彩电企业,为对抗海外巨头,宣布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设立技术标准协调、知识产权协调、国际市场协调以及国内市场协调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现在,这个联盟再次发力,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共建
数字电视
专利池,并为此合资成立专业公司,而成员也由原先的9家扩大到13家。对此,
信息产业部
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广播电视处处长白为民表示,将对13家彩电企业的合作协议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在这些彩电企业“新技术的开发、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方面,会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显然,政府部门和企业业已在国家利益的旗帜下,为了那个共同的目标,心照不宣地走到了一起。

  几点启示。第一,要严防被国际巨头逐个击破。不可否认,在专利数量和核心专利的水准上,国内彩电巨子们与国际巨头差距尚大。其实,国内真正开始重视专利,只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国际彩电厂商却已经有了几十年的积累。因此,如果大家不能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以单个的力量去死磕的话,无疑是以卵击石。就此而言,国内彩电厂商共建数字电视专利池,显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需要紧惕的是,千万别窝里斗。第二,政府的支持同样必不可少。从TD-SCDMA身上我们可以看出标准之为标准,专利之为专利的艰辛。TD-SCDMA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在政府的努力下成为国际标准,现在虽贵为三大3G国际标准之一,尚未发挥出应有的效应。但路要一步步走,今天不走明天就得走,这一代人不走下一代人就得走,我们现在正在为昨天买单,同样也在为后代搭建平台,一个可以与国际社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平台。第三,变被动为主动。在与一位知识产权专家交流时,他指出:现在国内企业已经形成了思维和习惯定视,那就是总觉得自己处于劣势,等着国外企业来找自己收取专利。其实,我们虽然拥有的专利不多,但依然应该主动出击,先行向对方提出专利许可要求。这样一来,既可以获得利润上的补充,又可以给对方以威胁,在谈判时获得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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