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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提前实现家电7天退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11: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扬清) 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等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消息公布之后,记者走访了部分家电连锁商场。在永乐家电,记者了解到,由于业内激烈的市场竞争,家电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现在家电业的服务标准大多超过了该《办法》的要求。

  据永乐家电市场部负责人介绍,早在2003年,永乐就在业内率先推出以“四大保障
”为基础的家电售后服务,其主要内容为:一、退换保障。消费者在永乐购物后,持购物发票,7天内可退货,15天内可换货。二,质量保障。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于购物后30天内退货,90天内换货。三,低价保障。购物后15天内,如遇厂方降价,可凭发票获取全额补贴差价。四,额外支出保障。商品因质量问题退换所发生的运输事宜或运输费用,由永乐承担。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家相关部门在今年黄金周来临之际,联合发文整肃市场促销行为,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否则,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永乐家电表示,永乐有良好的行业自律机制,通过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了家电连锁行业的服务水准,提前让消费者享受到了无退换障碍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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