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案休庭静待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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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4:35 新京报 | ||||||||||
当事人双方只达成调解意向,调解方案尚未形成 本报讯(记者张羽飞)经过3天的证据交换和上周五的开庭审理,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终以双方同意调解而休庭,目前调解方案尚未形成。 上周五,东方电子案首日在青岛中院开庭审理,庭审接近尾声时,审判长问原被告
昨日,本案被告代理律师、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广亮表示,本案不能与银广夏造假案等同,其本质区别在于银广夏(000557)完全是在虚构事实、虚增利润,而东方电子是将非主营收入中的股票收益列为公司主营业务以及利润来源,公司实际上获得了该部分收入。 对于目前最受关注的调解方案,孙广亮称公司已在股改中承诺控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6000万股股份向适格原告履行65%的赔付责任,以停牌前的股价计算,价值约1.8亿元。目前他还不清楚原告股民的期望值,要等到原告律师拿出调解方案才能继续协商。他同时表示,在本案行为人系原公司3名高管,上市公司本身也是受害者,公司现有20万股东的利益也应受到维护。 百名原告的代理律师顾文江称,本案将在法庭的主持与协助下进行调解,他期待东方电子能够拿出对整体案件的赔付方案,而不是针对此次的100名原告。对于东方电子曾经提出的赔付方案,他表示大部分股民能够接受在庭上调解的条件下进行此方案,但私下和解是不具有可行性的。 对于调解方案何时才能正式达成,双方律师均表示目前很难给出答案。 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立案已有3年多,目前尚未完成一起判决或调解。资料显示,该案的原告多达6989名,涉案标的总额约计人民币4.42亿元。无论在原告的数量上,还是在诉讼标的上,东方电子案都堪称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此次对毕晓燕等百名原告的诉讼审理将成为其后审理工作的样版。据悉,其余原告对东方电子提出的诉讼也将陆续在青岛中院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