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电脑量刑隐喻司法现实生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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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9:26 华夏时报 | ||||||||||
日前,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了一套“电脑量刑”的法律软件。输入案件的具体定罪情节,电脑就能判决出一个刑期。 虽然报道中没有提及这个软件是否已经用于司法实践,但这条新闻一经发出立刻引发了广泛争议。借助科学技术完善人类生活的想法,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但显而易见的是,电脑软件的机械化操作永远不可能完全取代法官的理性思考。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
可是,值得让人思考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支持电脑量刑?从他们的理由来看,主要集中在电脑量刑可以摆脱法官的个人情感因素、限制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避免司法腐败等方面。也就是说,司法实践中的公正程度影响着人们对电脑量刑的态度。因为现实中的司法腐败以及司法不公,促使人们试图利用电脑量刑软件寻求司法正义。换言之,其中隐含着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对法官的不信任。人情大于法律、权力干预司法、金钱收买正义、法律条文相互打架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形象,打击了人们的司法信任与信心。显然,这才是当下建设法治社会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司法正义固然可以借助科学技术进行完善,案件失误也可以利用科学技术进行纠正,比如DNA的测试、测谎仪的使用等。但是,社会生活的不可格式化注定程序性完成任务的电脑量刑不可能完全替代司法制度的完善,以及主审法官对于案件本身的司法考量。因此,构建良好的司法生态,是电脑量刑软件中公众态度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而这些需要提高法官素质、完善监督法官体系、约束法官权力膨胀等制度化的方式,保证司法正义的维持,培养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与信心。 本报评论员任孟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