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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富士康3000万元索赔降为1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6:11 新民晚报

  昨天晚上,富士康天价索赔案出现了戏剧性的跌宕起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解除之前因富士康起诉而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翁宝及王佑个人财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将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而在昨晚9时30分发布第二次声明的《第一财经日报》也在随即紧急起草新的声明。

  事件起伏 追加第一财经为被告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30日晚11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该公司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鸿富锦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该公司高层是在30日下午作出上述决定的。但还没有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一些具体手续尚未办理,要实现解封还有程序要走。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作出这个决定,是希望媒体不要将注意力放在赔偿金额上,而是关注事实本身。该公司提起诉讼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但现在公众关注的焦点似乎放在了诉讼金额上。

  作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同样证实了这一点。他说,30日下午,鸿富锦公司有关人员曾与他进行了沟通,这是财产被冻结以来第一次“良性互动”。

  专家分析 富士康打起“面子官司”

  由于富士康的法务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记者立即采访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于海涌副教授。

  于海涌分析案件的标的额和诉讼对象的改变应当是由原告方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的。

  于海涌分析说,这表明这一场官司已经演变成为“面子官司”,也就是富士康方面通过改变标的来说明,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而是要一个是非曲直的说法;把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是将搞错起诉对象的错误改正了过来,富士康的改变是正确的。

  他说,当然诉讼对象和标的改变并不会影响案件的性质认定,下一步就看双方如何举证,法院如何取证,法官如何判案了。

  (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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