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处长段玉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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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1:22 新浪科技 | ||||||||||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处长段玉萍演讲。(骆磊 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8月31日,2006国际无线娱乐大会在北京举办。大会广泛邀请海内外运营商、无线应用服务商、芯片企业,以及风险投资和咨询顾问企业参加会议,共商无线娱乐产业在中国的运营、管理及发展之策,探讨无线游戏、音乐、歌曲、电视及多媒体业务的商用与盈利模式。 图为: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处长段玉萍演讲。(骆磊 摄)
以下为其演讲全文: 段玉萍:尊敬的李院长,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今天在这里举办2006国际无线娱乐大会,对促进无线应用产业的发展,规范无线娱乐产业的市场秩序,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实现无线娱乐产业价值链的合作与共赢有重要的意义。在此我受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王司长的委托,谨代表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对这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 21世纪是人类社会步入知识经济的崭新时代,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使以信息化网络化为代表的高薪技术全面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娱乐生活。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也凸显出来,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无线娱乐产业,在给人们文化娱乐生活带来极大娱乐的同时,也给版权技术带来极大的挑战。新技术下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授权机制,权利实现已成为版权界和产业界共同关注的话题。现代版权制度的产生基于工业革命,与新技术的发展如影随形并相互促进发展,实践证明在版权制度建立近300年历史中,版权保护没有成为技术的障碍,而是极大的促进了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同时版权制度本身也不断完善,版权制度与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也应该如此。为在新技术环境下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平衡权利人、传播者广大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规范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5.1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该条例于7.1日正式实施,国家版权局正在保障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包括无线应用技术在内的新技术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前在无线娱乐领域如何切实保护音乐、游戏、电影等权利人的权利,建立规范、合理的授权机制,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无线娱乐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及平衡好著作权人、使用者、传统产业与新技术产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相信通过这次大会将对无线娱乐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产业价值链的共赢起到积极作用。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