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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新闻网:业内人士称财产解封还需时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7:46 南方新闻网

  记者个人财产何时解封?

  业内人士表示如按照程序还需一段时日

  本报讯 (记者 秦鸿雁) 虽然鸿富锦公司发表公告,将向深圳中院申请解封《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财产,然而,两名记者个人财产何时能得到解封,仍是众人关心的焦点

  昨晚,记者当即联系深圳中院法官,但一直未能联系上,尚不能证实鸿富锦公司是否已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

  随后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吴先生,他认为,就是原告富士康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之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变更被告,追加报社作为被告,并将诉讼标的由3000万元变更为1元。富士康也需要先向法院提交说明材料,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才能解除保全和变更被告及标的额。

  另外,即使法院同意解除财产保全,也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将解除文书送达至车管所和房管部门以及银行,两名记者的财产才能解封。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则认为,作为原告,富士康此前做法应视为一种诉讼策略,是深思熟虑后的选择,不会轻易改变。另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会轻易更改。(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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