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房唱K将收取版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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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9:57 南方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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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专电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了解到,国家版权局近日已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具体收费工作近期将在全国陆续展开。 当前,卡拉OK已成为我国大众娱乐消费的重要模式,并逐渐成为我国近年来发展速度最快、市场潜力巨大的文化娱乐产业门类。然而,自2003年以来,唱片公司状告卡拉OK经
据了解,具体收费标准国家版权局将于近期正式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