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杰:让技术像资金一样流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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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7:40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
本报记者 史秋实报道 身兼总裁与专家双重身份的中科院计算所所长、中科院院士李国杰谈了对技术转移的看法。 李国杰直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目前还难以独立承担突破产品核心技术的
集合产学研力量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最需要做的是什么?有效的技术转移!”李国杰对此深有感触。10多年来从事曙光计算机和龙芯CPU产业化的经历,使他深刻体会到,相对于公认十分困难的龙芯CPU的研制,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更难。 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排名,我国企业获得大学和科研机构技术的机会与能力,在排名中一直位列最后几名。数据显示,我国企业从大学、科研机构基本上得不到什么技术。 李国杰表示,我国技术是建立在“四无”基础上的,因此十分薄弱。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技术转移法,从事技术转移的专利分析师极少,事业单位成立非营利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受到现行法律的限制,国家预算几乎没有考虑技术转移的大量开支。 在这种形势下,李国杰呼吁集合全国产学研的力量,一起做一次颠覆性的创新。 加强知识扩散和应用 李国杰认为,自主创新应具备三种能力:科学技术知识创造能力;技术扩散能力,即将创造出来的新技术知识迅速扩散到尽可能广阔的范围的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即技术创新主体尽快吸收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应用到生产过程的能力。 研究表明:从总体上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不是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的创造,而是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的扩散和应用。可见,国家创新能力的加强主要是知识扩散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而不是知识创造能力。 李国杰表示,大学与科研机构是“Make Knowledge”的地方,主要是将资金变成新知识的科学创新;企业是“Make Money”的地方,主要实现把知识变成钱的技术创新。 李国杰认为,为加强我国知识扩散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必须使技术知识象资金一样流动起来。“整个创新链的本质就是实现资金和知识的转换”。 大力兴办非营利机构 关于如何提高我国技术转移的水平,李国杰认为,首先,应该大力兴办非营利机构,促进技术转移。我国自主创新的软肋是技术转移,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的技术难以被企业接受,而广大中小企业又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产学研合作的重点应放在兴办非营利的中介机构。但是,目前我国的法规并不支持政府和事业单位兴办非营利机构,应尽快制定促进技术转移的非营利机构法规。 其次,大学和科研单位要少办公司、多以技术许可方式合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是自己创办公司,结果是少数公司成功、多数不成功。目前中科院已创办400多家公司,所有公司的收入总和远远小于联想一家的收入。 另外,国家要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不敢大量投入研发经费,其中的重要原因是知识产权难以得到保护。”目前企业“挖人”的成本远远低于自己科研开发的投入成本。同时,改变目前对科研绩效的评估标准,不应一味强调专利数量而应强调专利质量;政府应鼓励企业把国家拨款的科研经费购买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的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