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业界 > 正文

频繁加班“过劳死”威胁白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10: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全国总工会称,超时劳动对职工、企业、社会危害巨大

  近来,华为员工胡新宇和广州海珠区女工甘红英死亡事件(本报6月3日曾报道),使普通劳动者过度加班、过度劳累甚至导致“过劳死”的话题浮出水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

  “过劳死”极端伤害劳动者

  记者:这段时间,“过劳死”话题很热。何谓“过劳死”?

  张成富:“过劳死”缘于劳动者长期超时劳动或高强度劳动及由此相关联的精神压力。目前我国对“过劳死”还没有在法理上或病理学上作出明确的定义。国际上对“过劳死”的普遍定义为:劳动者因工作时间过长、高劳动强度、心理压力过大而出现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长期积重难返而突然引发身体潜藏的疾病并急速恶化,救治不及,继而丧命。各国劳动法律及相关国际劳工公约都把“过劳死”看成是对劳动者构成生理伤害的极端形式。

  “过劳死”向白领阶层蔓延

  记者:劳动者超时劳动现象目前依然普遍,胡新宇、甘红英事件是冰山一角吗?

  张成富:是的。目前一些企业主唯利是图,无视《劳动法》规定,强迫工人长时间加班。一些企业甚至把加班加点作为一种“企业文化”,将其与员工的“敬业精神”、工资待遇、续签

劳动合同、职务升迁等挂起钩来,把员工超时劳动作为赢得市场竞争优势、求得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过劳死”不仅仅威胁着在生产线上劳作的普通工人,目前还呈现出向高科技领域、白领阶层蔓延之势,直接威胁到所有处于高节奏、高压力状态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超时劳动有着巨大危害性

  记者:超时劳动都有哪些危害?

  张成富:迫使职工超时劳动,可让一些企业在一定时期获得经济利益并取得市场竞争优势。但超时劳动对职工个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都有着巨大的危害性。

  超时劳动首先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剥夺。“过劳死”作为超时劳动的极端表现,直接剥夺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其次,超时劳动是“就业杀手”,抑制社会就业的扩大。现阶段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可现实情况是:一边是大量存在加班加点,一边是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而失业。

  第三,超时劳动的恣意横行,不利于企业素质提升和后续发展。超时劳动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也可能导致生产

安全事故频发。

  第四,超时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也增加了社会成本。超时劳动以致“过劳死”,是一种对劳动力资源的掠夺性使用方式。特别是对高技术人才、紧缺性人才的过度使用,既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也透支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潜力。超时劳动让一批劳动者遭受健康损害而过早退出劳动力市场,增大了社会保障压力,增加了社会贫困人口。超时劳动还让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对立,加剧劳资矛盾,并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弱势劳动者不敢拒绝加班

  记者:相对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是弱者。面对用人单位的加班要求,大多数劳动者恐怕是“敢怒而不敢言”。

  张成富:的确,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相当多的劳动者特别是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农民工,出于就业、维持生计、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压力,对企业的加班要求不敢加以拒绝。据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