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反驳“血汗工厂”说 称报道严重失实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15:13 南方新闻网 | ||||||||||
|
称报道严重失实,据记者了解有工人抱怨工作压力过大 上周,英国《星期日邮报》刊登了大幅报道,称富士康在深圳龙华工厂的员工饱受“血汗工厂”的剥削。如果这篇名为《iPod之城》的报道属实,作为全球最大电子制造厂商鸿海精密旗下的富士康,不但违反了深圳劳动与社保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还违背了与苹果签订协议中的“供应商行为准则”。
对此,一向低调的富士康以及鸿海作出了高调的回击,并首次紧急对外召开记者会,由发言人丁祁安严正澄清外电不实报道,以表达守法经营的立场。但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深圳富士康工厂的员工确实对工作时间过长等现象表示不满。 争论一 ●《星期日邮报》:月入不到400元 该英国报道指出,富士康在深圳龙华工厂的员工饱受“血汗工厂”的剥削,称“龙华工厂的员工每天工作15个小时生产iPod,但她们每个月的收入只有27英镑(约人民币387元);富士康位于苏州和上海的工厂主要生产iPod shuffles,工人在工厂之外居住,每月收入为54英镑(约774元),但她们需要自己支付食宿费用。”该报道还提供了大量拍摄于工厂的内部照片予以证实。 而深圳劳动与社保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这一标准还将在7月1日涨至700元。 ●富士康:并未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对此,鸿海集团发言人以及深圳富士康相关人士给予了回应,称“大陆工厂的员工薪资符合当地法令规定,那个报道与事实差距过大”。 富士康科技集团副总裁兼运营总监李金明向记者表示,7月1日前,公司坚持580元的最低标准,7月1日后会上调至700元,他认为“有员工说底薪300-400元,是因为对发工资的结构和时间有误解”。 争论二 ●《星期日邮报》:每天工作长达15小时 报道的另一重点是富士康深圳工厂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如果所述的是事实,富士康还涉嫌违反了与苹果签订的供应商协议。 苹果在去年为其代工供应商制定了一个产品法案文件,规定为供应厂商设置了一周最多60个小时(包括加班)的工作时间,还要求厂商在工人最低工资方面遵照有关法律规定,还要有保持工人宿舍清洁与安全等措施。对相关报道,苹果公司声明称“我们不能容忍任何违反供应商行为准则的做法”,同时该公司正就这一报道对中国工厂进行调查。 ●富士康:员工系“自愿加班” 对于报道中员工工作时间过长的指责,李金明向记者表示,富士康的员工长时间工作是自愿加班,“公司的制度是7天休息一天,员工自愿加班,平常加班工资是1.5倍,周末是2倍,国家假日3倍。” 本报记者 黄懿 - 旁边报道 记者通过相关途径联系到富士康深圳龙华工厂的数位基层员工,他们表示“富士康的待遇和工作环境的确较差”,基本工资制度存在猫腻,员工要靠辛苦加班才能获得“比较满意的待遇”。 “去年说是底薪调到580元,就是把我们的全勤奖和绩效奖都扣掉算到基本工资里面去。”有员工向记者抱怨,“我们的收入基本是靠拼命加班挣来的,一般每周要加班20小时,收入才能达到1000元左右,相当辛苦”。但她也表示,相比一些在东莞等地的老乡,“已经算不错了”。“血汗工厂”在珠三角地区并不鲜见。 关于富士康“血汗工厂”的最新动向,本报记者将会继续追踪。 黄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