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业界 > 富士康劳工案追踪专题 > 正文

评论:从富士康血汗工厂看全球IT代工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 16:45 TechWeb

   【TechWeb报道】根据英国《星期日邮报》上周题为“IPod之城”的报道,目前苹果公司主打产品IPod主要是由女工生产出来的,而且,每个女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27英镑。 这篇报道还上发布记者在苹果IPod中国工厂拍摄的大量内部照片,据了解这些工厂由苹果的代工商——富士康集团所拥有。

  富士康龙华工厂拥有20万员工,这个工业区比英国纽卡斯尔城的人口还要多。龙华工
厂的员工一般住在可以容纳100人的宿舍里头,而且外来访客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人每天要工作15个小时生产苹果的这种音乐播放器,但是她们每个月只能挣27英镑左右。报道还称,其他一些在苏州、上海的富士康工厂主要生产iPod shuffle。工人在工厂之外居住,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大约为54英镑。

  实际上,苹果并非惟一在中国生产、组装电子产品的科技企业,根据苹果最新的财务报告披露:苹果的第三方供应地包括中国台湾、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以及新加坡,这些地方的零部件拿到中国来组装。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力资源、低工资开支、以及对工业生产保密性的看重,诸多制作工厂都迁移到了中国或者亚洲其他崎岖,包括耐克、惠普、IBM、戴尔、英特尔等等,苹果代工厂富士康公司每年的收入高达250亿美元,它还是惠普、思科、IBM、SONY、NOKIA、MOTO等公司产品制造商或是零部件提供商。

  2004年,惠普、IBM、戴尔、英特尔、微软等等共同签署了《电子工业行为准则》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EICC),给相应的产品、技术合作伙伴设定了基本的劳动条件以及工作环境标准。EICC禁止供货方使用童工、或者是长时间加班、疲劳工作。不过, EICC并不是强制性执行的规范,而是要求签约企业自行落实、监察相关规范是否执行。

  苹果公司并不是EICC的成员,但是它自行颁布了自己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ode of Conduct),内里详细规范了供应商的用工禁止事项,并严格规定工人每周工作不得超过60小时,每周七天至少必须安排休息一周。

  附:

  苹果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ode of Conduct,pdf文件)

  惠普公司等《电子工业行为准则》(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EICC,pdf文件)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2,900,000篇。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