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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影暗藏连环专利危机 信产部将力挺AVS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2:45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朱菲娜

  中国IPTV(网络电视)洋标准暗藏高额专利费风波未平,数字电影市场又隐现专利黑洞。即将在我国农村开展的电影数字化改革,由于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开发的DMS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机所采用的“MPEG-4”标准或将遭遇巨额专利费陷阱。

  招标采购被内定?

  为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改革,国家广电总局2006年计划在浙江、河南、江西、陕西等8省所辖16市展开电影数字化放映试点。在试点省、市将建立起覆盖到县、乡、村的数字电影放映网络。届时试点市每个县、每个乡各配备一套放映设备,组建一个放映点。如果全国每个乡、村按此标准安装一套放映设备,全国约需10—20万套。首批将采购1800台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由广电总局组织招投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

  “今年广电总局电影局1800台数字院线设备采购,最终‘内定’采用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开发的DMS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但该系统采用MPEG-4图像压缩算法背后可能隐藏着巨额连环专利费用,令人担忧。”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根据广电总局出台的《试点地区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试点工作所需的放映设备、放映队的选定,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严格执行。但实际上,此次1800台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采购根本未公开招标,而是直接“内定”了。“4月初广电总局电影局开会,已指定首批大单1800台数字电影放映设备,采购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开发的DMS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该采购目前正在国家立项和财政拨款。”

  但有业内专家认为,DMS系统很多技术是3年前的陈旧技术。如该系统只有模拟输出口,没有带加密的数字输出端口。盗版者可以轻易通过模拟端口盗版,因此版权商利益难以保护。此外,DMS系统的操作系统稳定性也值得担心,1.6万元售价也不具有价格优势。而采用MPEG-4技术,更可能带来无穷后患。

  面对巨额连环专利费用

  但是,直接“内定”的背后,DMS系统却存在巨大的专利费隐患。由于以MPEG-4为核心技术,一旦中国产业运用该技术,将不得不面对天文数字的专利费用。而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专利费一直是高悬在DVD等中国电子产业头上的利剑。

  “MPEG-4本来就不是针对数字电影的需求研发的。DMS数字影院系统以MPEG-4为核心技术,简直可笑!”中国视频标准AVS 工作组秘书长黄铁军表示。

  在黄铁军看来,相比数字电视、网络电视等,数字电影各项指标要求都很高,MPEG-4技术目前尚不符合数字电影要求。国外至今也没有任何一家用MEPG-4做数字电影机,目前普遍使用的都还是MPEG-2标准。

  据了解,目前MPEG-4的专利授权为一家国外专利代理公司MPEG LA所把持。相关产业的设备商每生产一台解码设备(如碟机、数字电影放映机、解码器等),必须交纳0.25美元专利使用费,价格全球统一。与其他专利收费截然不同的是,MPEG-4不仅向设备生产商收费,包括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均被纳入专利费收取范围,播放电影者也需按放映时间和放映流量交纳专利费,看的时间越长,产生的专利费用越高,也就是说,如果用DMS作为中国农村数字电影标准,将来,我国的农民每看一场电影都要向国外交纳一次专利费。

  MPEG-4核心专利费的收取方式为:每台硬件设备向硬件厂商收取0.25美元专利费;向内容提供商、媒体运营商每小时收取2美分,电影、光盘、下载、点播、收费电视,每部节目收4美分。涉及通过卫星传输、互联网和地方移动、地方有线,还有另外专利费。此外,如果系统用户超过5万户,还将有新的专利费用产生。以未来全国拥有10万—20万台数字电影放映机为例,每台机器每天放映3小时,每年放映80部影片,一年下来,仅设备专利、影片专利和放映流量专利3项专利,费用就大约是700—1400万美元。这还没有包括因通过卫星传输、互联网而产生的专利和系统用户超过5万户产生的专利费。而这一数字,可能尚不能涵盖隐性专利费用。

  资料显示,目前MPEG LA的专利授权包含了17家企业,但另一家专利组织拥有5家专利权企业,同时也推出一项收费政策。而法国汤姆逊则声称不参与两大阵营收费,自己单独收费。这意味目前已经有17C+5C+1C的企业声称将对IMPEG-4技术收取专利费。但这23C仍不是MPEG-4专利费的全部受益者。

  据黄铁军介绍,目前MPGE-2专利池有专利795项,MPEG-4专利池只有200项。按照惯例,后出现的技术拥有的专利项目应该多于前代技术。上述情况只能说明MPEG-4的专利池未建全,未来还会有更多国际企业追索专利的潜在危机。

  此前,国内IPTV领域已出现对MPEG-4的质疑:假设中国3.7亿固定电话用户全部转化为IPTV,仅运营商支付的MPEG-4专利费,一年就高达400多亿元人民币。如果3亿电视用户也成为IPTV用户,专利费更将是天文数字。

  信产部将力挺中国标准

  “如果政府买单反而采购来巨大的连环专利陷阱,不仅对刚刚起步的数字电影自主创新技术形成直接打击,而未来中国数字电影市场也有可能刚起步,就已处于先天贫血的状态。农民看电影也将难逃高额专利费。”时代华夏数字院线董事长张宝全闻此消息表示出极大的担忧。

  事实上,在此之前,在国内一些领域,MPEG-4的巨大专利费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旗下的通信标准研究所已经开始关注其带来的高额专利问题。考虑到MPEG-4的专利费用过高且情况复杂,信产部正考虑转向采用中国自己的标准AVS发展网络宽带电视,以避免中国以前在移动通信、DVD等产业上有关专利的血淋淋的教训。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2006IPTV发展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透露,信产部正在进行中国IPTV标准的制定工作,成立的特别工作小组已经开展工作半年多。会议传达的一个明确信号是,信产部将力挺中国自己的IPTV标准。

  “我始终强调,自主

知识产权标准才是有权决定自己命运的标准,MPEG-4自己决定不了自己命运,因为它只管标准不管专利收费。”黄铁军表示,“如果说当初DMS数字电影播放机在研发时,AVS国家标准还没有出台,采用MPEG-4技术的情况是可以理解的,那么现在AVS国家标准将很快出台,以后完全可以将DMS数字电影播放机的硬件及软件纳入到AVS的系统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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