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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60条配套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14:54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如何一路走好?

  利好政策需细化

  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参与本期“对话”栏目,本期“对话”讨论的主题是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
的问题。60条配套政策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提出了6条政策措施,这6条政策措施与以往相比有哪些新亮点?将对企业自主创新产生哪些积极影响?先请冯处长谈谈看法。

  冯楚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其60条配套政策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花费了3年多时间研究制定的,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促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措施。从政策制定的层面来看,我认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6条政策措施,与以往政策措施相比至少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在技术引进上,由过去主要强调引进装备、设备、生产线等,转变为现在不仅要引进装备、设备、生产线,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引进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二是由过去主要强调引进消化吸收,转变为更加强调技术引进后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主持人:是不是我们以前在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的力度不够?

  冯楚建:长期以来,我国在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方面严重脱节,这己经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

二战”以后的日本,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韩国,都是在充分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基础上,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他们在很多领域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的投入之比达到了1:5到1:11,这使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迅速提升;相比之下,我国在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可以说严重脱节,2004年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投入之比仅仅为1:0.15。为此,60条配套政策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比如第27条规定: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明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将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是明确了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创新产品的目标导向并加大了支持力度。如第30条规定: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对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国家优先予以安排。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装备保险机制,引导项目业主和装备制造企业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

  主持人:李研究员,您是多年从事科技政策研究的专家,您对这60条配套政策的看法是什么?

  李真真:我很赞同冯处长所说的三个亮点。这次出台的60条配套政策,的确有许多与以往不同的地方。这项政策的出台,将会大大促进自主创新的发展。如第27条,将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计划的论证捆绑在一起,以此推动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实施。这表达了政府的一种政策姿态。但是,要保证该政策实施的有效和高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实操性和给予恰当的制度安排。

  主持人:万主任的意见?

  万荣:60条配套政策出台后,无论是企业还是科研院所和高校,对其反响都很强烈。政策中有许多亮点是非常有利于我国自主创新事业发展的。但总体感觉该项政策措施还是偏宏观,在具体操作层面还有一定难度。

  另外,我们发现,企业大多关心的是税收和金融扶持政策,而对其他条款关注的比较少。有企业认为,其他条款如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与其企业关系不大。这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政策的宏观性太强。企业一时还看不到这些政策措施对推动企业的发展所产生的作用。

  郭征宇:万主任说的这一点很对。60条配套政策中关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肯定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从我的了解来看,该项政策的宏观性偏强,企业短期内很难享受到政策的优惠。

  “造血”功能亟待加强

  主持人:自主创新我们谈了许多年,目前我国自主创新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李真真:的确,近年来自主创新我们一直在谈。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家一致认为,日本、韩国做得比较成功,其经验具有很强借鉴意义。但总体讲,由于体制原因,在具体实践上,我们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失败的。

  主持人:为什么是失败的?

  李真真:因为以前我们更加重视引进装备、生产线,虽然也强调消化吸收再创新,但推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措施力度不够,所以停留在口头上的多,见诸于实际行动的少。另外,大型国有企业对政府投资的长期依赖,造成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主持人:难道没有成功的?

  李真真:当然不是。我们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也有成功的。比如在上世纪80年代,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信息通讯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使一大批企业取得了成功,如大唐电信、深圳华为等。但必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信息通讯产业成为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功案例,但并不表示其他产业采取“拿来”手段和“照搬”方式就可以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不可能一成不变地拿来套用。

  主持人:您觉得应该如何走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子?

  李真真:我认为,走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的路子,关键是要有具备技术能力和市场意识的创新型人才和技师、技工队伍。消化吸收再创新首先是一个学习过程,没有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就谈不上消化吸收再创新。其次,创新的本质是创造出在市场上能够销售的产品和服务,所以,没有市场就没有创新。这是创新与发明的本质区别。

  主持人:我们看到,国家在以前制定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政策中也提出引进项目必须和再创新方案同时提出,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实施。

  李真真:对,国家以前也制定过类似的政策,但以前的政策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存在许多问题,使政策很难得到具体落实。这是我们现在必须反思的问题。比如对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评估,应该由谁去评估?怎样评估?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不同领域的专家,其实都不是利益中立者,所以如何化解评估中的利益冲突,或者避免利益者的共谋,都是政策实施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主持人:万主任是什么意见?

  万荣: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们就提出技术引进,但至今收效甚微。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在引进后的再创新能力方面,日本是1∶4,韩国是1∶8,中国只有1∶0.08。在我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引进生产线、培训工人、生产产品,待生产线落后时再引进更先进的生产线,永远是“输血”,自己没有“造血”功能。

  60条配套政策对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阐述的很少,却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单列出6条加以强调,也足以表明,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我们存在的问题很严重,面临的局面很严峻。

  让技术情报成为一个产业

  主持人:刘处长,您有什么看法?

  刘海波:我认为,看待自主创新必须认清以下三点。

  一是政府掌控自主创新的能力。在高度开放环境下消化吸收再创新,政府必需要有具体的控制手段。二是自主创新多元化。在这方面,有的是依靠政府出资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的不是依靠政府出资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这就产生了国家科学技术和市场科学技术。

  主持人:如何理解两种科学技术?

  刘海波:以政府出资实现的科学技术,国家是可以控制的,但非国家出资的市场科学技术,是企业在市场条件下完成的,政府要想控制就存在一定困难。当然不能说国家科学技术与市场科学技术是对立的、不相通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主持人:第三点是什么?

  刘海波:第三就是要理性看待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针对国际市场,如何搜集国外有用的先进技术?先进技术的搜集只能主动,不能被动,我们更需要的是别人不愿意展示给我们的技术。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企业要专门设立一个情报部门?

  刘海波: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但搜集信息的确很重要。另外需要改进的是,目前我国的决策成本很低而执行成本很高。表现在政策制度上就是政策在制定时很匆忙,考虑问题不周全,造成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结果解决这些问题往往需要很高的成本,且有些问题还得不到彻底解决。因此在制定政策时,首先应考虑执行情况,也就是要提高决策成本,降低执行成本。

  主持人:万主任是从事国际技术转移的,你如何理解信息的重要性?

  万荣: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技术搜集机构的作用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对有用技术进行搜集、整理、评估的机构,因此国家应尽快建立这样的机构,而且要建立多个这样的机构,使之成为一种产业。

  李真真:过去,在许多科技部门都设有信息情报机构,科技部,中科院都有。这类机构是我国科技体制的重要组成部门,但是现在,它们被边缘化了。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资源。如果政府能够加强引导,并推动这些专业化的信息情报机构间的联系,通过门户链接,形成国家的技术信息网络。这对于我国科技创新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万荣:我所说的正是这一点。如何使这些技术情报转移到市场中去,在市场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目前这种机构在我国自主创新架构中没有被摆在重要位置,机构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以技术转移打破国外“动态锁定”

  主持人:以往我们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曾吃过亏,引进的技术有时可能是别人将要淘汰的技术,这次配套政策提出要限制盲目、重复引进技术。冯处长,您认为该如何限制盲目、重复引进技术?

  冯楚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针对“限制盲目、重复引进”是存在许多争议的。什么是重复引进?引进第一台不是,那么第二台是不是重复引进?也就是说要引进多少台才是重复引进?最后在界定时认为,一台以上并不一定是重复引进,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仅是为了攀比,别人有的我也要有,使引进的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就是重复引进。

  主持人:重复引进在哪些领域比较严重?

  冯楚建:前段时间,媒体对我国医疗设备领域的重复引进进行了批评。我们很多医院都乐于采购国外产品,过分夸大国产设备存在的这样、那样的不完善、不稳定因素,甚至表示从生命高于一切的角度考虑,最好引进国外先进医疗设备。就我了解的情况看,我们有的企业已经在生理监测仪等医疗设备上走在了世界前列。简单地排斥国内医疗设备,不仅是对国家资金的巨大浪费,更为严重的是长此以往,将对国内医疗设备研制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是毁灭性的打击。

  主持人:刘处长,您是

留学日本的博士,您介绍一下日本的情况?

  刘海波:日本在现代工业的发展中曾提出一个口号:第一台引进,第二台国产。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日本采取了控制外汇的方法,利用外汇限制先进设备、仪器的重复引进,加快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在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国外设备和设施时采取的也是外汇控制手段。当然这方面有政策的原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当时日本、韩国在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在关贸总协定的框架下实施的,而目前我国是在WTO的框架下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要在这种国际环境下实现我们的自主创新目标,相对于日本、韩国来说,困难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冯处长,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冯楚建:现在我们在技术引进时,经常被一些跨国企业动态锁定。具体说就是如果我们国内需要他们第一代产品时,他们将第一代产品引进给我们,当第一代产品落后时,他们又将第二代产品引进给我们,而我们的技术水平永远不能跟上其技术水平的发展,永远处在引进的状态。这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严重问题,也是难以走出的困境。如何打破这种困境,需要国家在政策、信息上为企业提供支持。

  主持人:如何打破动态锁定?

  冯楚建:我认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多注重的应该是技术转移,而不仅仅是引进一台设备、一条生产线。当然技术转移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它包括许多环节,存在许多节点,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技术转移可能是打破动态锁定的一条有效途径。

  政府采购力推自主创新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配套政策提到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优先采购、优先予以安排等,应该如何理解政府出台的这项政策?

  冯楚建:关于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这其中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再创新后形成的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二是对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重大工程项目设备,政府优先购买。由于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初期,价格高,也没有市场认知度,很难在市场上生存,政府必须通过采购的方式予以支持。

  主持人:如果政府不在这方面予以支持,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冯楚建:可能会造成这一行业的衰败或者整体崩溃。

  主持人:目前有许多跨国公司盯上了我国具有很强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

  冯楚建:这个影响是深远的,也是极具危险的。太多的企业吃过亏、上过当,也有不少企业开始觉醒过来。

  主持人:政府对这种情况会采取措施吗?

  冯楚建:在60条配套政策中第35条第二款提出,要建立重大项目的

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虽然条款没有详细说明,但意思很明确。我们必须保证一些重点领域不被外国企业蚕食。。

  主持人:李研究员怎么看这件事情?

  李真真: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被跨国企业蚕食,其实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成长的烦恼”,企业难以成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这是影响企业成长的内因;二是外部环境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期时,一般都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总是渴望得到风险投资,借助风险投资使企业走出发展瓶颈。但迄今为止,我国的风险投资仍然更多地是投向没有风险的企业或项目。希望有关部门组织专题研究,深入探讨其症结所在,制定和运用恰当的政策工具,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期的融资难问题。

  郭征宇:这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有的中小企业愿意被国外大公司收购,比如在IC研发设计方面,国内中小企业感到很难做大,他们的最大“愿望”就是能做出一个亮点,引起国外大公司的注意,最终达到被国外大公司收购的目的,否则,很难生存下去。

  产学研结合是必由之路

  主持人:在政策中,国家提出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如何联合才能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 ?还是请冯处长先谈谈。

  冯楚建:说到产学研相结合,我们先要了解它们各自的定位,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它们的定位是不同的。大学的定位是传道、授业、解惑,而在一段时期内,大学成了企业家的聚集地,包括大学生、教授们纷纷下海办企业。这是一种错位,大学应该是传授知识的殿堂。

  主持人:为什么?很多企业,如方正、同方都是校办企业。

  冯楚建:因为企业才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是直接面向市场经济的,大学不是,科研机构也不是。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从事研究,只有企业的加入,才能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形成市场化。

  主持人:据了解,目前国家许多重大科研项目已交付企业承担,是这样吗?

  冯楚建:以前国家许多科研项目大多是由大学、科研院承担,“十五”期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要求科研项目必须要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十一五”期间,这种变化将会更加明显,科研项目将会更多地倾向于企业承担。目前企业参与科研项目,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已经占到40%-50%。目前影响产学研结合的重大问题是知识产权的分享,这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严重制约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

  主持人:万主任怎么看待知识产权问题?

  万荣:从目前情况看,产学研知识产权的冲突还不太明显,但我认为冯处长的观点是非常有前瞻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所暴露出的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项目是企业申请的,钱是企业投资的,最后实施的也是企业,企业肯定希望独享知识产权。

  主持人:在这方面,清华大学是如何与企业合作的?

  万荣:以前清华大学和企业共同研发的项目,知识产权一般是清华独享,企业只有使用权。现在这种模式已明显不适合企业的要求。专利不是企业的,企业不能署名,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目前很多企业已经提出与高校共享合作研发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但也有极个别大型企业提出知识产权要由企业独享。这就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但我相信,在产学研的密切配合下,中国的自主创新是大有前途的。

  郭征宇:产学研的结合,企业要占主导地位,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发挥能动性,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和劲头,不能观望等待。我曾经接触到的一些留学生企业,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好,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主持人: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解读和点评,本期“对话”到此结束。

  主持人:

  霍立峰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副总编

  嘉 宾:

  冯楚建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法规与知识产权处副处长

  刘海波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条例法规处副处长

  万 荣 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常务副主任

  李真真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郭征宇 北京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政策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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