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36条配套政策鼓励科技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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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0:04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周文天 市发改委主任蒋应时昨日在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市政府最近印发的《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 《配套政策》共36条,蒋应时重点介绍了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围绕企业主体创新需求,强化政策的引逼作用。比如,对企业技术开发费用、研发仪器设备折旧、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等,给予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国有重点制造类企业集团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逐步达到5%以上。 第二方面,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到2010年,市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区县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占当年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达到5%。 第三方面,着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进完善创新机制。除了改善投融资环境和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还重点提到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同时,为切实推进《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对事关上海全局的重大科技问题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完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申请条件,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简化操作流程,加强考核监督。目前,各项实施细则的制订工作已在研究推进之中。 相关报道 科委称“36条”不是“以惩为主” 早报记者 周文天 《配套政策》着重强化了创新活动的监督考核与统筹协调,包括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完善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区县创新活动的分类指导等,这将有助于推进合力的形成。 上海市科委主任李逸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配套政策》无论从国家的“60条”还是地方的“36条”,都是正面的积极引导,而不是以惩为主。 《配套政策》还希望鼓励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创新,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如果要罚的话,也是对国有企业有一个要求。对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我们一定要营造一个很好的环境,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大家自由自在地进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对于国有企业,除了引导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还要提出高要求。不管是组织部,还是国资委,都对国企有一些非常严格的规定,这就促使国企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企业的研发上去,加大对于企业的研发投入。 市发改委主任蒋应时补充说,“36条”政策的第七条,题目就是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要把研发投入、品牌创新、专利授权和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人才队伍建设等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优秀人才”可享系列优惠政策 早报记者 周文天 昨日市府发布会,有记者提问,《配套政策》中人才政策规定,已办理居住证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子女在沪就读、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待遇。那“优秀人才”有没有什么评判标准? 市发改委主任蒋应时回答说,已办理居住证的优秀人才,是指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2号令)的规定,经市人事局批准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创业的国内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