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专利费升至15美元 几家企业将转产或转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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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05:2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 李澹)中国自有品牌DVD再增2.5美元专利费,每台需缴纳专利费将升至15美元左右。昨天,不堪专利费负担的几家DVD生产企业已决定转产或转型。而据初步估计,整个DVD行业每年的专利费支出已接近10万美元。 据悉,新增的这笔专利费始于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日前新签署的一份“MPEG-2专利联合许可”谅解备忘录,生产自有品牌的中国DVD企业每台产
昨天,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已开始着手对中国DVD企业追索和征收这项费用。根据协议,中国DVD企业可以选择三种方式支付专利费:一种是对200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DVD产品,每台收取4美元;对2005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DVD产品,每台收取2.5美元。第二种是以2005年7月1日为征收起点,以三年期的形式追索过去的专利费,即对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之间生产的DVD,每台收取3美元;2008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每台收取2.5美元。第三种仍以2005年7月1日为征收起点,对2005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生产的DVD,每台收取2.75美元,2010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每台收取2.5美元。 “现在中国DVD生产厂家累计缴纳的各种知识产权费用已经达到每台15美元,这对于利润微薄的DVD生产厂家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秘书长陈祥称。据了解,目前DVD行业的整体利润已经不足5%,生产一台DVD只能赚到不到200元,而需要支付的专利费用却占到DVD售价的20%。 同时,记者了解到,新增的2.5美元专利费会令一大部分DVD企业无利可图,而即使是行业的龙头企业,也将因此走向亏损边缘。新科电子新闻发言人樊文建告诉记者,新科已开始向其他产业转型,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其他几家企业的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为了躲避专利费,他们只能放弃自有品牌出口计划,改为国外品牌做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