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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每台再缴2.5美元专利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03:16 京华时报
科技时代_DVD每台再缴2.5美元专利费
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CEO劳伦斯·霍恩(左)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郑鹤龄(右)本报记者胡雪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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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京) 经过6年的艰苦谈判,昨天上午,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及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签署了“MPEG—2专利联合许可”谅解备忘录。这意味着,签署协议的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成员公司2005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DVD,每台要再向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交纳2.5美元的知识产权费。

  MPEG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说,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代表了57个国家的24家专利人
拥有的795个MPEG—2核心专利许可,但MPEG—2专利组合与中国DVD此前与“6C”等DVD专利联盟签署的支付专利费协议不同,因此如果中国DVD企业只要在产品中使用了涉及MPEG—2的技术,就需要再次向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支付每台2.5美元的专利费。

  据了解,2002年以来,国产DVD的出口不断地面临着国外专利收费集团“挑战”。如今国内企业交纳的专利费从刚开始的每台5美元涨到了20多美元,征收专利费用的企业也由当初的1家变成了数十家。

  针对这种现状,许多国内传统DVD企业纷纷开始转型,由于贴牌出口的国产DVD可免交部分专利费,幸存下来的企业也开始转向加工贸易,由外方缴纳专利费。但在贴上国外品牌的同时,也将大把的利润放进拥有专利的外资企业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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