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PC厂商7亿美元与微软签订采购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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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1:01 中国民航报 | ||||||||||
□江帆 近日,国内四大PC厂商联想、方正、清华同方和TCL以总计7亿美元的价格与美国微软公司签订了巨额采购协议,微软由此获得在华开展业务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订单。与此同时,信产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有关通知,未来没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PC产品将无法上市销售。
软件正版化势在必行 日前,联想、方正、清华同方、TCL四大主流PC厂商分别与美国微软公司签订巨额采购协议,总价高达7亿美元,以便共同推进软件正版化的进程,而微软也由此获得在华开展业务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订单。 据悉,这四家国内PC厂商此次采购正版软件的金额将“全部由企业自己负担”。然而3年花费数十亿元人民币采购正版软件,在PC利润日趋微薄的今天是否划算?面对记者的疑问,方正电脑市场部人士认为,这是我们PC厂商应该作出的表率,代表着一种进步。 另据TCL集团副总裁杨伟强透露,TCL将在今年6月份以后生产的全线PC产品上预装正版软件,未来3年内,TCL还计划采购价值6000万美元的微软正版产品。清华同方董事长荣泳霖则表示,清华同方将在今后3年采购价值1.2亿美元的Windows授权产品,用于中国市场。荣泳霖称,预装Windows正版软件不仅有益于微软业务发展,对清华同方自身业务也是有利的,它能够提升清华同方产品的品牌,并促进相关业务的全面发展。 此后不久,4月10日,信产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没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PC产品将无法上市销售。 此间人士表示,《通知》将会进一步推动国内软件预装领域的正版化工作。《通知》中称,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需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 公告还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版权主管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业主管部门举报预装盗版软件的行为,版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的下发,也从政府采购角度对软件正版化予以强调。 此前,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与来访的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在北京举行会谈时表示,中国已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中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并积极推动个人电脑生产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针对美方关注的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薄熙来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认真履行承诺,增强贸易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市场开放。中国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明显。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称,中国把软件分成三种类型,一种是系统软件,比如说银行系统使用的软件;一种是企业专用软件,比如说一个单位使用的会计管理方面的软件。这两种软件都是非通用软件,是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不存在盗版问题。最后一种软件是在电脑上使用的通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在中国软件产业里所占比重大约为三分之一。针对通用软件的盗版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局面大为改观。事实上,2005年年底,政府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经完成。由此可见,一股正版化软件的应用热潮正在席卷中国大地。 微软“借东风” 众所周知,盗版软件的肆虐横行,使软件企业深受其苦。据业内人士称,目前某些通用软件在市场上的盗版率很高;而一些曾在软件市场上风云一时的合资软件企业,也因为受制于盗版,从人们的记忆中逐渐淡出。盗版软件摧残的不仅是国内软件企业,而且影响了整个软件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提倡和使用正版软件,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借助正版化的东风,4月4日,微软公司也宣布在中国启动微软正版增值计划(MicrosoftGenuineAdvantage),旨在让用户更好的理解和享受到微软授权许可正版软件所带来的安全的软件体验、稳定的系统运行以及良好的企业形象及提升的企业声誉。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正版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康如松(DavidKay)表示:“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地推进自主创新,保证中国软件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据悉,从4月4日至6月30日,根据购买微软授权许可的正版产品的价值不同,企业客户能够享受到4种不同的免费安全产品和服务。 国产软件应对挑战 随着软件正版化应用深入人心,我国民族软件产业应该如何因势利导,应对来自国外软件巨头的严峻挑战,值得人们深思。 对于民族工业的保护,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实行政府采购。日本、韩国都不是软件大国,但是其国产软件均占到了国内市场50%以上的份额。尤其是日本,为了扶持本国的软件工业,推行了大规模的政府采购政策。 再以美国为例,《采购本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购买本国产品。在美国建厂的跨国公司,只要其产品50%的零部件在美国生产,就有资格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本国没有制造而不得不对外采购时,其产品要拥有一定比例的国产零部件,或者参加政府采购投标的国外产品要提供一定程度的技术转让。美国政府正是借由这一法律来保护本国企业的市场和利益。 为了更好地通过政府采购扶持本国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2001年至2002年,美国更新了联邦政府采购法,后来又做了进一步补充,其条款内容非常具体翔实,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购对象必须是在美国本土的厂商或公民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若采购外籍厂商或外籍公民的产品,其价格必须低于本国同类产品的最低价格;若采购外籍产品,该产品必须是在美国本土生产,并且在美国本土的成本支出必须超过总成本的50%;已经成为市场商品的外籍产品,不再当作政府采购对象办理,而作为商业产品办理;所有采购必须包括市场调研,分析说明采购需要和供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所有采购过程必须公开,包括质量、价格、风险、管理和灵活性等各方面的评估;每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国防部等采购量大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当日采购的详情报告。 业内著名评论家方兴东等人认为,美国软件业的崛起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借鉴。美国现在拥有全世界最强大的软件业,但是人们常常忽视的是,美国政府为美国软件业最初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支点。例如在1942年至1962年间,美国软件业正处于萌芽时期,两大政府巨型项目SAGE和SABRE成为美国的“程序员大学”,奠定了美国软件业至高无上的地位。 有鉴于此,我们开发开源Linux操作系统及其开源的基本应用软件,其目的不是为了全面对抗或者取代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而是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 我们必须承认,在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上运行的应用软件十分丰富,与此同时Linux则具有Windows所缺少的突出性能优势,比如安全性。就连美国政府也承认Windows操作系统IE浏览器存在重大的结构性、体系性安全缺陷,欧洲各国政府在软件采购中大多数选择Linux。再就经济性而言,如波音、AT&T等一些国外大企业出于对成本的考虑,也大量采用了Linux软件。 事实上,开放是一把双刃剑。在计算开放的成本压力的同时,我们也可以预见到开放市场所带来的收益。有限度地开放市场,对本土企业的发展应是另一种扶持方式。 有业内人士提出,能否很好地利用政府采购法,激励国内软件尤其是Linux的发展,促进国内软硬件厂商之间的密切合作,将是我国未来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 最后,对于国内软件企业来说,要想在竞争中求得发展,不仅要靠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练好内功,依靠自身产品过硬的质量和性能取胜。 (《中国民航报IT周刊》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