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国资委起诉宋如华 向托普追三千万旧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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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6:59 新京报 | ||||||||||
托普价值3000万元财产已被法院予以保全 本报讯 (记者 赵侠) *ST托普(000583)董事会昨日表示,四川自贡市国资委就其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955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案将于4月28日在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ST托普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收到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这笔财产刚好能满足自贡国资委2955.2万元的诉讼要求。 四川自贡国资委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案还未开庭审理,目前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 1998年4月6日,自贡市国资委与宋如华掌控下的托普软件(也就是现在的*ST托普)及托普发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随后,三方签署了补充协议,托普软件和托普发展向自贡国资委借回自己应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约定在2003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2955.2万元。 2004年3月,托普软件实际控制人宋如华就已将其所持公司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1800万股股权以每股2元的价格出手,随后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职务。当托普软件的财务黑洞暴露出来后,宋如华早已遁迹海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