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平板三包规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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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 13:1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良 实习生 俞婷) 针对平板电视质量投诉高发的现象,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和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国内首个区域性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南京市等离子、液晶电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据悉,包括苏宁、国美等11个家电零售商以及海信、松下等21个彩电品牌从即日起全面执行该《暂行办法》中的各项条款。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中大部分条款和被称为“三包法”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同。其中,《暂行办法》明确了两款彩电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IC电路集成块)三包期为两年,两款电视的折旧率为0.15%/天。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电视保修期是在两年内的,如维修时涉及更换电路整板的,免工费和材料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