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地方平板电视三包出台 32家企业签协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6:58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华 昨日,11个家电零售商以及21家彩电企业,在南京联合发布了国内首个区域性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南京市等离子、液晶电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据介绍,此《暂行办法》明确了平板电视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IC电路集成块)三包期为两年,两款电视的折旧率为0.15%/天;其次规定在两年内,如维修时涉及更换电路整板的,免工费和材料费;再者要求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保证在产品停产后的三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条件的零配件。 32家企业昨日在南京共同签署这一协议。其中既包括国美、苏宁、沃尔玛、家乐福等涉及百货、超市、大卖场各个业态的前十大渠道销售巨头,也囊括了海信、松下等国内主流彩电企业。 据了解,等离子、液晶电视销售额已占彩电市场整体容量的36%,在上海、北京等一级重点城市这一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但国家关于平板电视三包法规却长期缺失,制订平板电视的“三包规定”成为当务之急。《暂行办法》昨日正式出台,成为国内首个区域性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法规。专家认为,此举将极大促进国家级平板电视“三包”法规早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