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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施乐案今日开庭 经销商指其酿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1:50 新浪科技

  金朝/文

  新浪科技讯 3月16日,知情人士透露,备受关注的富士施乐与其代理商之间的纠纷案再次开庭,富士施乐的代理商康文伟义总经理陆卫东再次透露内情,指责富士施乐缔结“超级霸王条款”。

  富士施乐起诉经销商案今日开庭

  富士施乐是日本富士胶卷株式会社和美国施乐公司各占75%和25%股份的合资企业,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3日,是富士施乐在华的独资控股公司,主要制造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此前,富士施乐的多个经销代理商上海电脑打印有限公司、深圳正方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文伟义印刷有限公司向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提交举报信,举报富士施乐涉嫌走私,引起巨大轰动。

  据悉,日前,富士施乐一方面反驳没有走私行为;另一方面向法院起诉上述经销商拖欠款项。上述起诉经上海浦东法院受理,于今日(3月16日)开庭。

  康文伟义总经理陆卫东对开庭一事予以证实,称此次原告方为富士施乐,被告方是经销商之一的上海电脑打印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大致是上海电脑打印有限公司拖欠富士施乐应付款项。

  他同时透露,由于唇亡齿寒,他下午将飞赴上海了解情况,具体起诉书没有拿到,但估计标的应该为两三百万元。

  经销商称起诉内容有问题

  陆卫东表示,上述纠纷起源于经销商觉得购自富士施乐的设备屡屡出现质量问题,一直试图与对方进行接触,包括索要相关质量标准、国家商检证明等材料,但毫无结果,于是,经销商拒绝支付余款。

  他说,“此次起诉有问题,富士施乐起诉的是租赁合同,但我们与他们签三种合同,但从来没有租赁合同”,而且,“起诉内容夸大事实。”

  富士施乐被指缔造超级霸王条款

  对于此次诉讼,陆卫东认为,以前签订的合同有问题是根本,富士施乐让经销商签的就是一个超级霸王条款。

  他说,比如说,买车开了两年按理是可以卖掉的,也可以到任何地方去维修,但是,富士施乐的产品的维修点是唯一的,只能到它的维修点去修,买了它的东西就只能依靠它了。

  又比如,签协议时谁也不知道富士施乐的产品里含软件,这些软件是有授权年限的,一到年限不继续授权就无法使用,就成了废铜烂铁。面对用户的利益,经销商根本无法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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