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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对馒头愤怒 好比产业融合中的假想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3:50 互联网周刊

  只盯住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把产业融合中的伙伴变成对手—其实真正的敌人是自己

  本刊记者|郑重

  陈凯歌对《馒头》的愤怒让我们觉得可笑。然而,陈凯歌式的愤怒在TMT产业融合进程中却是比比皆是:IPTV中广电对电信的愤怒、VOIP中电信对互联网的愤怒、数字音乐中传媒
对互联网的愤怒……对此,我们少有警觉,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可见这种思维模式已深植大众脑中,只有在《馒头》等特定场合放大了,我们才能看出其中的荒谬。

  为什么说这些“愤怒”都是荒谬的?因为他们都在和假想敌作战。胡戈只是陈凯歌的假想敌,人们既不会因为看了《馒头》就对《无极》的评价变得更差,《无极》的收入也没有因为《馒头》变少,《馒头》只是让《无极》作为一个话题更热、持续时间更长。

  同样的荒谬也出现在IPTV里。电信只是广电的假想敌,广电总认为IPTV是在抢数字电视的用户,这种误解与电信现阶段对IPTV理解的偏差不无关系。电信所理解的IPTV就是用宽带实现有线电视的功能,是把互联网上的内容搬到电视上。前一条革了广电网络的命,后一条革了广电内容的命。自然广电要愤怒。

  假设用宽带代替有线电视,按规定必须转播的四五个频道就占了4M带宽,用电信带宽播这些内容,无异于把奔驰当大货用。

  互联网的内容搬到电视上是否有效?排除监管不说,现在的设备商、运营商能说得出的IPTV服务,都是已经在互联网或者手机平台上成熟的内容,比如说游戏、社区、位置服务等。既然都是在其他平台上已经成熟的业务,为什么要搬到电视上。能给出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电视介面更加方便。这个理由既不充分、也不必要。

  为什么会出现以上两种误解,根本原因在于对产业融合规律理解的错误。融合绝对不是延伸,不是由一个渠道取代另一个渠道,把一个平台上的内容照搬到另一个平台上。而站在融合中任何一方的立场思考,总是希望自己能支配这个新的产业,从而获得最大利益。结果却是事与愿违。

  技术的发展使得产业间界限模糊,于是强势的产业就有扩张的野心,希望吞掉另一个产业。然而必须记住,融合的真正驱动力不是技术,而是需求。技术的演进会生发出超过大多数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只有找到其中一个或少数几个最简单、广泛实用的,才能打开融合的宝藏。新的需求不是惯性思维的延伸,就像电信业务一样,成功的往往是短信、彩铃,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更重要的是,产业融合中的任何一方受到损害都是对整体的伤害,受损害的产业或者关上大门、禁止融合,比如IPTV、VOIP中的牌照;或者故意设卡、提高融合成本,比如银行和电信业制定的抵触性规章;或者用各种市场手段阻碍融合进程,比如数字音乐中的诉讼等。所以融合必须是共赢。

  但是,共赢不意味着没有人受到损害。融合产生的新需求一定会破坏原有的产业结构,有公司胜出、有公司失败。比如在数字音乐中,固守原先卖唱片模式的公司会逐渐离开市场,而抓住数字化机遇,开发出新产品的公司会迅速膨胀,取而代之。受到损害的只是某些公司,而不能是整个产业。

  所以,产业融合中真正的敌人是自己,需要不断的否定自己、创新业务、寻找合作伙伴。换个角度看,《馒头》是《无极》的增值业务,如同彩铃之于歌曲。陈凯歌本可以通过《馒头》打开另一个财富宝库,可惜他不仅亲手关上门,还贴上了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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