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可享优先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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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0:26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我国将通过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这是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中明确规定的。 《配套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须考虑自主创新因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其中,自主创新产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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