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又遭反垄断起诉 被指人为抬高软件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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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4:31 太平洋电脑网 | ||||||||||
作者:Phoneme 微软近日在美国又惹上一起反垄断官司,这次原告是Tangent Computer公司。 Tangent Computer公司在美国北加州地方法庭上提交的一篇超长控诉书中,指责由于微软没有遵守最终的反垄断决议而致使自己公司利益不断受到侵害。
在控诉书中,Tangent Computer公司认为微软违反了《谢尔曼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Sherman Act,15 U.S.C. §2)。 微软被指责“人为抬高操作系统软件的价格”而使Tangent Computer公司受到伤害。由于采取“排外”的政策,微软能够在缺乏竞争对手的环境下“稳定、保持、增长其没有竞争力的价格。” Tangent指控微软一直扶持自己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标准,来增强自己的垄断地位。而且微软将自身的媒体格式强加于内容提供商身上,迫使他们使用WMV、WMA和WMF格式。另外,微软没有提供转换.DOC、.PPT、.XLS等Office文件格式的合适信息。 Tangent指控微软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包括了“一些特殊的,没有文本说明的服务器接口,在同一个网络中拥有数台相同服务器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些接口互相通信。” 而且当用户能在欧盟买到没有绑定Media Player的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时,在美国却不可能。“由中立组织的测试显示将Media Player从Windows中轻松移除将不会带来任何问题。” Tangent Computer公司希望藉此获得陪审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