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赴美状告PNY 为10亿美元而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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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 07:25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丁飞洋 听说朗科2月16日要在北京开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布会,华旗资讯公司市场部的人显得有点儿紧张,四处打听,想知道这个“U盘”对头是否要发起新一轮官司之战。 在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谋划之后,朗科这一次将对手瞄上了美国的PNY公司。在与朗
赴美起诉 美国东部时间2006年2月10日,朗科公司委托美国著名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将PNY公司送上了被告席,而且要求PNY立即在全美国停止生产和销售闪存盘,并且索取巨额赔偿。 事实上,早在起诉PNY之前,朗科公司就已经对其他厂商发起过类似的专利诉讼。2002年9月与2004年12月间,朗科公司曾将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索尼(无锡)全资子公司告上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100万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 当时这两起官司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口水战不断升级。尤其是朗科状告华旗侵犯专利权的案件,当时成为业界最惹眼球的新闻。该案件在2004年6月1日经一审宣判,被告华旗公司败诉。“华旗后来进行了上诉,因这起官司需要专利局复审委专家的意见,但意见始终没有给出来,所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止了这起诉讼,我们爱国者U盘一直都在生产。”华旗市场部的罗女士告知记者。 “案件一直在继续,若已经停止,法院会发出判决书,因为这场官司,朗科得到的好处是市场份额有很大提升,华旗等企业对产品的更新换代明显慢了下来,而且三星等国际企业主动来找朗科合作。” 朗科总裁邓国顺言及此一脸得意。 国内专利风波未果,朗科开始了国际专利的申请之路。2004年12月,朗科公司的闪存盘发明专利在美国得到了正式授权,专利号是US6829672。这是中国计算机存储企业在美国获得的第一个全球基础性发明专利。据说当时全球有19家企业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复审,但美国专利局最终还是将发明专利授予了朗科公司。“为申请美国专利,我们公司付出了约5万美元的费用。而且我们在台湾地区也进行相关专利的申请。”邓国顺坦言对知识产权的维权行为已经上升到公司的战略范畴,对朗科远赴美国打官司只是一个市场操作说法。 为10亿美元而战 虽然国内多起诉讼未果,朗科也没有获得自己想要的巨额赔偿,但是“维权”的行为,朗科似乎就未曾停止。三年前面对这起诉讼时,华旗资讯副总经理侯讯坦言,他们认定朗科的专利无效。理由是闪存很早就用于计算器、手机中,由于成本和价格不断下降,使用的范围就更加广泛,而朗科的专利完全是一个“垄断圈套”,其行为是将公众权益私属化,朗科多方展开权利要求,将会完全卡住所有生产USB和闪存相关产品厂商的脖子。 “专利的维权行为也是企业盈利的一个重要模式,而且我们在知识产权和专利方面的研发一直占公司总销售额的10%左右,投资巨大。而且在当前市场销售闪存产品,仅靠价格战生存会非常困难,我们现在是将专利和知识产权当做产品来做,也是国际大企业经常运作的一种手段。”邓对记者表示。 朗科总裁邓国顺表示,由于闪存市场规模巨大,朗科专利在有效期内可获的赔偿及使用费收入会非常可观。在美国,一家企业无意侵犯知识产权和有意侵犯知识产权,将面临完全不同的经济处罚。通常有意侵犯将会面临的经济处罚会比无意识侵权所遭受的处罚重三倍。 尽管有著名律师事务所担纲,但朗科赢得诉讼的几率仍很莫测,按照常规,时间至少要在一年以上。而据了解,由于美国著名律师的收费一般是一个小时1000多美元,目前要在美国打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资金门槛不会低于500万美元。 有专家表示,美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历来十分严格,并不会因为一家企业的势力特别强大就可以逃避侵权责任。以往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往往有利于实力相对弱小的企业,原因是这些企业并没有品牌、资金和人才等优势,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抵抗力很小,在美国法律看来,如果不加以保护小公司的利益,将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