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和台湾厂商签订专利互换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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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8:50 eNet硅谷动力 | ||||||||||
【eNet硅谷动力消息】日本电子巨头夏普公司和中国台湾的Chi Mei光电子公司日前披露称,两家公司经过协商已经签订了一项专利互换协议。双方决定同意互换使用对方的液晶显示器专利。两公司计划 在今年三月份公布这一为期五年的合同细节。 根据协议条款,双方规定二家公司允许各自其他的公司采用各自其他的计算机显示器和电视显示器专利。在全球液晶显示器市场,按发货量计算,Chi Mei光电子公司被排在第
分析师表示,由于双方签订了专利互换协议,预期这一协议将帮助二家公司避免出现违反专利的诉讼。夏普公司正在寻求一个或更多的液晶显示器提供商外包它的液晶电视面板的专利。夏普公司总裁Katsuhiko Machida表示:“本财年我们需要外包我们的液晶显示器专利。” 夏普公司和中国台湾Chi Mei光电子公司签订的专利互换协议不包括夏普公司的最新专 利,例如它最近开发的双向视角显示面板技术,这一双向观看技术能够使两个用户既可以利用一台液晶面板同时观看不同的内容,又可以同时观看相同的内容。 作者:安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