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富士施乐否认授意员工行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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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4: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海玲) 2月5日下午,富士施乐公开了对“贿赂门”事件的调查结果,否认曾授权或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安排与仲裁员的晚餐,并就这一事件做出公开道歉。但富士施乐并没有否认司法部门已介入调查,而且当事人也未亲自否认此事无富士施乐公司授意。 陷入富士施乐“贿赂门”事件的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首先公布了其对这一事件的调查
同一时间,富士施乐也发出公开信表示,从未授权或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安排与仲裁员的晚餐。公开信还显示,在庭审开始前,富士施乐代理人曾向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披露了与仲裁员一起用餐的事实。富士施乐承认,在此事件中其法律顾问应邀出席晚餐,虽“无行贿或违法行为,但以他的身份出席这次活动显然是错误的,违反了我司的规定”。富士施乐就此表示道歉。 昨日,中国富士施乐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梁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关于是否有司法机构介入调查此事件的提问时仅表示:“不清楚”。而对另一当事人———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才,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吴鹏通过秘书告诉记者:“张德才律师已为此事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我们的书面声明也是与他谈话后得出的。他是否出来接受采访要看他本人的意愿。”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尚未接到张德才的电话。 据了解,1月17日,有国内媒体披露了一段视频资料,显示的是2005年7月6日晚,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员工、法律顾问陈振伟,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才,与一位受聘于天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在酒店包房就餐的情景。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律师不得与任何仲裁员私下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