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池企业战胜劲量 在美胜诉专利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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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15: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26日获悉,福建南孚电池等中国电池企业25日在持续了将近三年的美国专利权官司中最终战胜美国劲量公司,赢得了诉讼。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根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以侵犯其无汞碱性电池生产技术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福建南孚等中国7家电池生产厂商,要求展开“337调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联合福建南孚、宁波双鹿、豹王等
2004年6月2日初裁败诉,但中国企业并不气馁,要求全面复审。美国当地时间10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宣判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所拥有的无汞碱性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中国“双鹿”等7家应诉企业不构成侵权。 当年10月10日,美国劲量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上诉,但这次的被告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此番收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胜诉判决书后,南孚公司高管表示,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够取得终裁胜利,最重要的在于其在无汞碱性电池领域拥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 据悉,南孚公司拥有目前亚洲最大的电池研发中心,在电池研发方面获得很大突破,并拥有多项独立知识产权的研发结果。 最近几年,在中美贸易中美国频繁使用337条款保护国内企业。尤其是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涉华的案件占据了其全部案件的近三分之一,2005年发起的29件“337调查”中有8件涉及中国内地的企业。在2004年,共发起“337调查”26起,涉及中国内地11起,中国台湾7起。 有关人士认为,这次胜诉为中国电池进入美国市场扫清了障碍,对目前饱受贸易壁垒之苦的中国出口企业来说也是极大的鼓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