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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国针对媒体报道发律师函 称希望慎重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11:57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月16日,针对阜国总经理郝杰的相关传闻,阜国委托相关律师向媒体发出律师函。以下为该律师函全文: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丁家喜律师(执业证号:0119961105156),受北京阜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阜国数字公司)委托,就贵社对阜国数字公司及阜国数字公司之总经理郝杰的有关报道问题,特出具本律师函。

  本律师代表阜国数字公司感谢贵单位对EVD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贵社对发生在EVD行业内重要事情的高度关注。

  但从2005年11月31日开始,某些媒体对阜国数字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分歧进行恶意炒作,发布了大量的失实报道。这些报道既没有向阜国数字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核实,也没有经过国家司法机关和其他权威机关的证实。这些显失公允的报道,严重影响了阜国数字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对EVD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本律师代表阜国数字公司声明,公司总经理郝杰被拘留一事的相关情况还有待进一步了解。在没有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式结论之前,任何揣测性的、偏颇的、或恶意的报道都可能会对郝杰本人、阜国数字公司以及整个EVD行业带来破坏性的影响。

  阜国数字公司希望请贵社对报道相关事件持慎重态度,以免对个人、企业和产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相关事件有了新的进展或变化,阜国数字公司将及时和贵社沟通,以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事实真相。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家喜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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